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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法实施细则49条释义(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释义)


税款追征是指为了保障国家税收权益不受侵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确定的期限内未能缴纳的纳税申报、风险应对和税务稽查等情形下形成的税款,依照法定程序限定在一定期限之内,实施强制追征的一系列行政措施和行为。追征权体现出现代国家民主法治的精神,体现出人民主权,个人与国家地位平等的重要法治思想。


我国现行税款追征期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税款追征制度存在的问题


追征期限难以确定。有许多案例既不属于偷税漏税,也不属于计算失误和明显笔误,而是属于企业的税法知识空缺,对税法理解不够明确,或者是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导致的企业未及时足额缴纳税款。《税收征管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的追征,那么就有可能适用五年或者无限期追征期限。但是,《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账簿凭证等涉税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那么按照以前年度的资料进行追征,税款追征期应定为十年。


追征期限不尽合理。追征期限的长度设置最能体现税款追征时效制度的立法原则,可以督促税务机关及时行使追征权,同时保证纳税人的合法利益,设置追征期限的长短应该权衡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如果追征时效过短,税务机关无法及时行使征税权,会造成国家利益的流失,同时少数偷税漏税者就有了可乘之机,逃避纳税义务;如果追征时效过长,税务机关的追缴成本增加,搅乱了原本安定的社会秩序,纳税人也要承担因为税务机关的责任而造成的金钱和时间的损失,有失公允。因此,三年、五年和无限期追征时效制度是否符合科学理论以及我国的现实状况,有待考究。


立法规定简略,函复解释居多。我国关于税款追征时效制度的规定不到三百字,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税务机关需要经常向总局致函询问,维持行政执法和司法公平。如法释[2002]3号、国复》,以及国税函[2009]326号《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总局的函复占据了“半壁江山”,并常常被援引用作有类似争议情形的法理依据。


主要发达国家的税款追征制度


美国


《征收程序与管理法》第64章《征收》规定:纳税人确定税款后,纳税义务履行不能或纳税人怠于履行纳税义务,形成税收之债之后,税务机关的处理税收之债的方式。美国的征收部门主要征收个人应付未付的税款、小业主已扣而未缴的税款,向拖欠税款的企业和个人的住址寄发通知书。对于发出催缴通知书 10日内仍不能使欠税人负税或达成一可行的负税方案,税收官有权采用各种手段征收所拖欠的税款:一是到雇佣的公司、企业要求将工资转作税款,二是没收纳税人的财产或在第三方的资金,并可以拍卖以抵顶欠税。如果纳税人破产,税务部门属优先债权人,对其所欠税款的偿还优先与对贷款利息等的偿还。美国欠税的追溯期为十年。


加拿大


加拿大的纳税申报主要以自核自缴为主。每年1~4月是纳税期,而纳税人通常在 前一年的10~12月收到由国家税务部门寄来的纳税辅导材料,由纳税人自己核算、整理,按税表要求逐项填报,并于第二年4月底前寄到税务部门。为了加强税收的管理,使国家税收收入及时地、有保证地征收到国库,加拿大政府加强了税务审计工作,专门成立审计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对税收违章案件的选案和审查。


完善税收追征制度的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税款追征基础制度,设置科学的核定期间和征收期间长度,详细规定核定期间和征收期间各自的起算时点;二是准确界定税款追征职责,改变以往过于宽泛的征收概念,按照纳税人自我评定制度下税收征管的新特点,把税款追征定位为“税务机关依法对税收债务等实施强制追征的法定职责”;三是税款追征的对象是欠税纳税人,从根本上做好税款追征工作,预防欠税的发生,从源头上控制欠税;四是修订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法》,并与相关法律做好衔接,修订总局有关税款追征的规章制度,对总局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凡是超越权限或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坚决予以作废。


结语


随着税收管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依法治税要求的不断提高,税务机关在追征方面面临更多的压力和挑战,我国应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做法,完善税收管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税款追征制度,建立健全税款追征基础制度,设计税收现代化下的税款追征的实施程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国家税法的权威,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黄祥林.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完善税款追征制度的思考[J].经济与法, 2015, 31(11):104-106.


[2]于丰泽.我国税款追征时效制度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 2016(27):144-146.


​作者:吴奕萱 中财大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


​附:深圳最新关于追征期的税务稽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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