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作废重开包括两种情况,当月及跨月。下面详细给大家说一下流程:
1、当月作废
(1)开具的专用发票发现错误时,可即时作废,打印出来的所有联次上写明作废字样。(这是最简单省事的一种了)
(2)如果开具的专用发票已经给购买方了,发现错误或者销售退回等情况,要求作废发票的,就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作废:①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②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③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满足这三个条件即可当月作废
2、跨月红冲
跨月专票无法作废,只能做负数红冲,然后再开具正确发票。流程:
①购买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②销售方凭据购买方提供的信息表开具对应的负数发票
跨月的就相对麻烦一些,需要双方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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