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年、两年、三年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且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规范的建筑业企业,分别按原标准的50%、40%、免交三个档次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减免。对一年、两年、三年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企业,按原标准的1.5倍、2倍、2.5倍提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存比例。建立建筑业拖欠工资通报信息档案,对有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混乱的企业,立即终止享受减免费政策,并要求企业全额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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