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8日,应国内白羽肉鸡产业申请,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9年2月15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19年2月17日起,对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7.8%-32.4%,征收期限为5年。另外,商务部接受了部分巴西出口企业的价格承诺申请,对于不低于承诺价格的相关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近日,有两个新的重要情况,要提醒各位进口商朋友留意。
一、4月16日最低进口限价将有变化
最新消息:最低进口限价自4月16日起,普遍上调。上调前后的最低进口限价对比如下:
绝大部分品类提价10美元/吨至40美元/吨不等。
4月16日后,低于最新进口限价标准的巴西鸡产品将被征收反倾销税。
二、发票抬头最新要求
近日部分港口放出消息:要求所有巴西鸡产品涉及反倾销税减免的原厂发票抬头,必须和价格承诺书中的企业名称以及加工厂名称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则不符合反倾销税减免规则,不予减免。同时表示不接受集团公司的解释,必须要完全一致。
行业知情人士表示,由于之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一直存在不一致现象,特别是一些大厂、集团公司,其承诺书上的企业名称与实际开出发票的企业名称有时并不完全一致(前者可能是集团公司,后者往往是集团内的子公司)。
严格来说,之前发生的名称不一致问题的单子,是要补交反倾销税的;但由于涉及的量很大,如何处理,方案还未确定。
如果需要补交反倾销税,税费计算可以参考以下反倾销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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