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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退回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购进货物退货的进项税额转出分录咋做)


买方退货退还已经抵扣了的发票如何处理?


通常都是先做进项税转出的工作。


已认证的发票如果要退,可以做进项税转出,购货方在税控开票系统开红字信息表上传到国税,国税通过后,购货方提供红字信息表的编码给销售方,销售方开红字发票,把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退回就可以。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已认证抵扣进项税的退货的会计怎么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应付账款/应付货款(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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