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政府下发通知,《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全省。
方案明确,省市县乡村五级同步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在一些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包括重点项目率先突破。
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建立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批公布。
省级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基层政府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要不等不靠,抓出实效。
坚持网上网下结合,推行一个厅、一张网、一枚章、一个窗口高效办事模式,通过功能互补、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升优质高效便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吉林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提高政府办事事项和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主要目标
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2018年4月底前,要形成一批“只跑一次”改革成果,各地、各部门“只跑一次”事项要达到40%以上,使政府办事效率有明显改观;6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只跑一次”事项要达到60%以上,各级干部精神面貌及政府服务水平有根本性改变;7月底前,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甚至“零上门”,各地、各部门“只跑一次”事项要达到80%以上,推动吉林在新一轮振兴中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实施范围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省级有关单位,包括中省直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所属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
职责分工
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协调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省编办(省政府审改办)负责牵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把权力放在该放的层面,尽快在吉林政务服务网发布2018年版权责清单并及时调整更新,做好“一枚印章管审批”等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加快建设吉林政务服务网,整合全省各地、各部门云平台建设和管理,整合各行各业办事大厅为一个大厅,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全省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以及企业投资项目“只跑一次”改革,主动将吉林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接入吉林政务服务网。
省公安厅负责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便民服务事项“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将“互联网 公安”服务平台与吉林政务服务网深度对接,实现实名注册用户交叉认证、身份证比对接口服务,开放身份证办理、机动车交通违法、驾驶证记分等服务接口。
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加快推进全省统一支付平台建设,将政府非税收入接入吉林政务服务网,统一对外提供支付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使清费减负措施落地生根。会同省地税局贯彻落实国家推进行政征收等政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建立职业资格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在职业资格认定、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只跑一次”改革要取得实质突破。将吉林智慧人社主数据库接入吉林政务服务网,实现就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工资管理及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人力资源和基础社会保障系统数据、业务对接。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并定期统计“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指数(该指数为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的营商环境指标,包括开办企业、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国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共10个指数。下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定期统计“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指数和“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指数。
省文化厅统筹,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各负其责,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只跑一次”改革要取得实质突破,办理入学、转学如符合条件的一次在网上办结。
省工商局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加速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牵头定期统计“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指数。将“多证合一”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接入吉林政务服务网,实现企业信息同源、共享利用。
省质监局负责推进建立“只跑一次”地方标准等工作,制定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地方标准。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在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只跑一次改革进行时”栏目,专题报道“只跑一次”改革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省法制办负责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只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意见,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省软环境办负责建设统一的软环境智能管理投诉举报平台,整合电话、网络、微信、信件等投诉举报方式,实行统一受理、集中督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解决企业投诉举报无门问题。
省测绘地信局负责将“天地图”系统接入吉林政务服务网,实现地理数据信息安全共享。
省残联负责将吉林省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接入吉林政务服务网,将残疾人证纳入全省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库,实现证照信息统一归集,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效率。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将“电子税务局”接入吉林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缴税。定期统计“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指数。
省邮政管理局负责督导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配合实施证照快递寄送服务,提供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物料双向邮寄服务,减少办事跑动次数,支持“只跑一次”改革。
其他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
实施步骤
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2月,对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做出全面部署。
梳理公布阶段。2018年3月至6月,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只跑一次”事项。2018年7月底前再公布若干批“只跑一次”事项。
全面督查阶段。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只跑一次”改革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政府自身改革。
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下半年,完善“只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总结评价,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配套措施
1.权力下沉集成服务改革。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事项,相应的权力全部落到该落的层面。2018年2月,出台吉林省权力下沉集成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2018年6月,省市县乡村同步梳理完成放权清单和保留〔执行〕权力清单,以政府文件印发,并在吉林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
2.向国家级开发区下放权力。2018年3月,出台向国家级开发区放权的政策意见。
3.深化“一枚图章管审批”改革试点。2018年6月,6个试点县〔市、区〕全部组建行政审批局。
4.实行清单目录管理。2018年4月完成。
5.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实现企业从开户申请到审批1个工作日内办结,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2018年6月完成。
6.加速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18年3月,出台改革试点方案。
7.扩大用人自主权。把招录、使用、晋升、奖励自主权大幅度下放到各地和用人单位。2018年3月,形成全省人才审批管理使用方面的权力清单和下放清单。
8.提高放权协调性。2018年6月完成。
9.全面推行“多规合一”。2018年3月,出台我省“多规合一”整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年内全面铺开。
10.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只跑一次”改革。2018年5月,出台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改革实施意见
11.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2018年6月,省市县同标、同步实施。
12.全面推行“区域能评 区块能耗标准”改革。2018年5月,出台全面推行“区域能评 区块能耗标准”改革指导意见。
13.探索试行“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改革。2018年6月,出台试行“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改革工作方案。
14.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2018年3月,出台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意见。
15.推行“标准地 承诺制”改革。围绕投资有商机,解放思想,复制推广先进地区“标准地 承诺制”改革经验做法,在长春新区、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规划范围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探索推行新增备案类工业项目和研发总部类项目“标准地”模式,让项目以最快速度落地。
16.统一监督管理各类办事大厅。以“一个厅”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提供服务为目标,加快全省各行业办事大厅整合。2018年6月完成。
17.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2018年3月,出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具体措施
18.建设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2018年3月,制定出台工作方案;2018年6月,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19.深入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只跑一次”工作。2018年3月,出台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只跑一次”工作具体措施。
20.全力加强吉林政务服务网建设。2018年11月完成。
21.加快将各类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系统接入吉林政务服务网。2018年10月完成。
22.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利用。建设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
23.制定发布我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地方标准。2018年6月完成。
24.全面规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办理。2018年6月,所有办事事项标准操作规程〔SOP〕在吉林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
25.研究制定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指导意见。切实解决好机场提供廊桥服务不足、“黑车”宰客,高速公路口、医院门诊、产权登记、银行“排大队”等一系列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2018年5月完成。
26.深化“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2018年10月完成。
27.进一步科学监管市场。2018年10月完成。
28.推行综合执法改革。县(市、区)要整合组建5—7支综合执法队伍。2018年10月完成。
29.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运用“互联网 执法监督”模式和大数据,构建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归集、执法监督、统计分析。2018年10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线运行,及时升级改造,将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平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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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对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想改、拖着改、不愿改、不会改等,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对不按规则用权,随意增加办事条件,导致群众和企业办事无门,多头跑、来回跑的,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把“只跑一次”改革列入对省直部门和各地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完不成改革任务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直接降一档。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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