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应如何向旅客开具发票、行程单?
段文涛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是指取得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所颁发的“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接受航空运输企业委托,依照双方签订的委托销售代理合同,在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从事销售代理活动的企业法人。具有资格认可证书的销售代理企业在航空运输企业委托的销售业务范围内,以自己名义从事的航空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销售代理经营活动。销售代理企业与民用航空运输企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协商确定空运销售代理手续费标准。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差额计税,按照不同类型的企业,可分为两种情形的扣除凭证。(一)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的款项,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开账与结算计划(bsp)对账单或航空运输企业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二)支付给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款项,以代理企业间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购买方开具行程单,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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