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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绩效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绩效考核办法)


黑龙江省税务局调研组就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完善绩效考评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先进经验成果开展专题调研。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供图


人民网哈尔滨11月9日电 (王莹)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带好队伍机制制度体系,聚焦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制度体系,为干部成长指明方向,持续激励税务干部担当作为。


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坚持能上能下“选才”。依托个人绩效指标库建设,强化数字人事数据应用,自主研发数字人事“指标编制管家”应用系统,实现个人绩效指标编制“分级分类、机生机汇、同标同分、个性定制、一键导出”,实现个人绩效指标对组织绩效工作任务的全覆盖,推动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深度融合。将干部考核结果与干部选任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完善干部分类培养机制,突出教育培训“赋能”。运用波士顿矩阵模型建立干部能力素质需求动态分析制度,根据能力分析和岗位需求差异性,按照新入职干部、青年干部、中年干部、临退人员、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等七类人群,分类编制学习纲要,制定差异化培养方案,科学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和能力测试。区分年龄维度、职务维度和业务条线,在“学习兴税”平台推行“点餐式”学习,将平台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使“学习兴税”平台成为税务干部提升能力素质的线上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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