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尊敬的客户:
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的正常开展,依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联合成长各合作单位应正确使用银行账户并加强管理。
开户单位通过银行账户办理资金收付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各客户企业在前期没有业务往来时,可以考虑先不进行银行开户,在有需求时提前联系我方代办专员进行开户。
2、如银行账户长期无资金业务往来会被银行定义为不动户俗称(僵尸户),银行会对这部分银行账户采取一定措施。所以已经开户的各客户企业,应保证每月银行账户至少有一笔资金往来(金额不限)。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银行关于信贷、结算和现金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在银行对单位账户进行检查时,必须提供账户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
4、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供本单位业务经营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5、各种收付款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不得套取现金,套购物资;严禁利用账户搞非法活动。
6、各单位在银行的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不准签发空头的支款凭证和远期的支付凭证。
7、及时、正确地记载银行往来账务,并及时地与银行寄送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不符,尽快查对清楚。
感谢所有客户的信任与大力支持,我们衷心期待各位在长期的合作中,对联合成长的业务、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协助建立共同发展的良好关系!
以下是声明扫描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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