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首批两部浦东新区法规,其中一部就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11月1日正式实施。
2020年2月,上海市试行缩短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限,公示期缩短至20日。此次《若干规定》第三条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期为十日”,又将公示期时间减半。
这样从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之日起计算,到登记机关核准企业注销登记,只要相关材料完备,原则上最快仅需11日,即可完成全部流程,用时约为原来的1/5,市场主体退出成本进一步降低。
《若干规定》出台后,浦东新区关于简易注销的政策变化受到广泛关注,目前已有58家企业在平台上发布了简易注销公告。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导杨忠孝表示,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完善,一方面为市场主体新的投资选择创造了更多便利,方便其对投资方向及时作出合理调整,另一方面也能引导其改变已经落后或是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的经营方式。
无法清算的企业可承诺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