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5月19日,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行对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额度10亿元。


2020年6月15日,本行在上述议案预计范围内,核准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10亿元。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本行拟对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授信额度1.50亿元,此次授信实施后,该公司集团授信总额为11.50亿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条的相关规定,本次集团授信超出预计总金额的1.50亿元,属于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分别适用第10.2.3条、第10.2.4条或者第10.2.5条的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另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规定,此次交易尚不需要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姝女士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天晓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教育、旅游产业及其他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规定专项审批的,取得审批后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务;销售:黄金、黄金饰品、工艺品、有色金属材料;下设分支机构经营国内外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6月末,资产总额为2,051,734.34万元,净资产总额为548,296万元;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636,5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7,608万元。


关联关系: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2.7%的股份且拥有本行股东董事席位,认定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本行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行日常经营授信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声明


此次授信事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本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具公允性,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将此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待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青岛鲁商凯悦酒店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监事9人,亲自出席监事9人。会议由杨建清监事长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行编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同意本行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60亿元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本议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后36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报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董事长王兰凤女士、行长赵琨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洁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峰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本半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6、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关注。


7、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8、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本行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详见《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9、公司2020年半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0、本半年度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千元为单位,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尾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注:1、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行于2019年7月发行A股,因此在计算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和“加权平均净资产”已考虑A股增加因素的影响。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年化。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补充财务指标



注1:上述监管指标中,资本充足率指标、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总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负债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阅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上报监管部门母公司口径数据。


注2:总资产收益率未年化。


注3:净利差、净利息收益率已年化。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市场环境极具多变,同业竞争日益激烈,金融监管不断加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压力,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一手抓防疫抗疫不松懈,一手抓经营发展不动摇,上下齐心协力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优化业务结构、统一资源配置,控制业务成本,夯实资产质量,持续发力精细化管理,推动全行业务稳步发展。


(1)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3,804.4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69.70 亿元,增幅10.76%;吸收存款余额2,529.8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08.75亿元,增幅13.90%;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1,739.6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6.37亿元,增幅12.00%。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4.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8亿元,增幅11.94%;实现净利润15.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73亿元,增幅4.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69亿元,增幅4.80%。


(2)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资产方面,继续回归贷款主业,零售贷款余额突破600亿元,较年初增加66.22亿元,其中住房贷款余额240.60亿元,较年初增加39.41亿元。两增两控小微贷款、制造业贷款、民营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幅分别达到20%、21%、15%,均高于各项贷款增幅。负债方面,负债来源多样化,全行存款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央行政策资金,再贷款、中期借贷便利也进一步作为中期的主动负债工具。上半年,苏州银行发行了15亿元双创债,苏州金融租赁发行了15亿元金融债,本行获得了MLF成员资格,累计申请MLF和再贷款资金超过80亿元。


(3)成本控制效果明显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关注人力费用、固定费用及变动费用的使用情况,挖掘存在压降空间的费用项目,完善变动费用使用的管控,倡导费用合规使用理念,确保本行成本收入比保持在合理水平。本行严格规划网点建设,控制网点刚性成本支出,积极探索银行数字化转型创新,在对科技项目投入论证评估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科技赋能的优势提升运营效率和投入产出。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14.07亿元,同比增长3.21%,远低于营业收入11.94%的增幅。成本收入比为26.82%,较上年末下降4.86个百分点。


(4)资产质量不断夯实


本行在明确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总目标的前提下,差异化制定本行各业务条线风险政策和策略,形成风险为先的集团共识。2020年上半年,本行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19.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6亿元,增幅33.94%,计提贷款减值准备16.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7亿元,增幅86.04%。截至2020年6月末,不良贷款率1.47%;拨贷比3.87 %,拨备覆盖率263.91 %,各项指标均较上年末有所提升,本行风险抵御能力稳步提高。


(5)流动指标逐步优化


本行通过积极主动地资产负债管理,加强预判,提前部署,严控错配,保持各项流动性指标稳健优化。截至2020年6月末,流动性覆盖率172.10%,流动性比例67.77%,均较上年末有所提升。本行上半年存款增长较快,为信贷类资产投放提供了充足的流动性支持,存贷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截至2020年6月末,存贷比为72.97%,比上年末下降1.09个百分点,各项流动性指标均处于稳定合理水平。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采用了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的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该准则的首次执行日为2020年1月1日。该准则的执行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0年颁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对于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与之基本相等、且租赁合同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的,允许采用上述通知中的简化方法进行处理。该通知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董事长: 王兰凤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青岛鲁商凯悦酒店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3人,亲自出席董事13人,闵文军董事、刘晓春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王兰凤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履约评价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集团授信的议案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1)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本行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张姝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临时调整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财务管理权限中捐赠额度的议案


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为更好服务地方弱势群体、主动承担新时期本土法人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结合实际情况,拟将2020年公益性、捐赠性支出授权调整为单项控制在1000万元(含)以内,同时总额增加至2000万元。本次临时调整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恢复至调整前授权内容。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科技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同意本行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60亿元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长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所有具体事宜。本议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后36个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授权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尚需取得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为了保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有效期为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伟先生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伟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李伟简历:


李伟,男,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历任中国投资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信贷部、国际业务部、会计部办事员、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办事员、计划财务部办事员、财务会计部业务副经理、光大银行总行管理会计项目组业务经理、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职。2015年9月起任本行董事会秘书。李伟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贝灏明先生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银行总部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贝灏明先生为本行零售银行总部总裁。


贝灏明简历:


贝灏明,男,1975年3月出生,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现任本行公司银行总部总裁。历任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园区支行斜塘分理处办事员、园区支行科员、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本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本行公司银行总部总裁、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兼任公司银行策略企划部总经理、兼任公司银行机构事业部总裁、兼任公司银行总部房地产事业部总裁;2019年6月至今任本行公司银行总部总裁、总部党委书记、兼任公司银行总部企划综合部总经理。贝灏明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朱敏军先生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银行总部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敏军先生为本行公司银行总部总裁。


朱敏军简历:


朱敏军,男,1973年1月出生,会计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零售银行总部总裁。历任工商银行苏州分行郊区支行会计、留园办事处景山分理处副主任、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相城分理处筹备组负责人、主任助理、光大银行苏州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相城支行负责人(副行长主持工作)、光大银行苏州分行公司业务相城部总经理、光大银行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负责人、兼公司业务工业园区部总经理、支行行长、本行工业园区支行负责人、总支书记、支行行长、本行零售银行总部总裁、兼零售银行总部策略企划部总经理、总部纪委书记、总部党委书记、兼零售银行总部企划综合部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本行零售银行总部总裁、总部党委书记。朱敏军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本行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本行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持本行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一)假设条件


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本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银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本行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2020年和2021年公司股本未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本行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并且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本行本次可转债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行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且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8.37元/股,即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日(2020年8月27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本行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本行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假设本次可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0.4%,该票面利率仅为模拟测算利率,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本行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资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


8、假设2020年度本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2020年半年度报告数据全年化测算;假设本行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分别增长0%、5%及10%。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本行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9、除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外,假设不存在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优先股强制转股等)引起的普通股股本变动。


10、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本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1:净利润增速是指本行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


注2:假设本行2020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根据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计算所得(计算公式为2020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20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摘引自本行公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


注3: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股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股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截至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日(2020年8月27日),本行无当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注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计算基础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1、本行对本次测算的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本行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时间及完成转股时间仅为示意性假设,最终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并实际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完成时间以及实际完成转股时间为准。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行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向可转债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造成本行总体收益的减少;极端情况下,如果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向可转债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则本行的税后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进而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本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本行原有股东持股比例、本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行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行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本行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行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本行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满足资本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2013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对商业银行资本达标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本行有必要通过本次发行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在满足未来发展需要的同时,为日益提高的监管要求预留空间,增强抗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本行长期发展,推进战略规划实施。本行在发展过程中逐步探索出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本次发行有助于本行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加速推进、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新形势下,加快经营模式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探索开展多元化经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为实现战略目标提供资本保障。


(三)提升本行品牌价值,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能够借助资本市场引入优质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拓宽业务发展空间,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提高本行市场地位、区域影响力,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综合考虑发展需要、监管要求及股东价值实现等因素,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本行长期发展战略,可以进一步增强本行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对本行应对未来金融体制改革和银行业竞争、实现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增长、提升市场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本行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本行现有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本行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将为本行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提供资本支撑,有利于促进本行保持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继续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本行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人才储备及国内外高端、稀缺专家型人才引进,建立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团队;同时,通过健全员工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专业能力的提升,培育“专家型”人才团队,为本行创新发展,勇立改革之先注入“源头活水”。


本行重视科技创新,信息技术体系建设的完备对本行业务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本行持续提高科技规划、自主研发、安全运营能力,深化信息科技与业务的融合,全面提升银行信息化水平。本行未来将持续深化信息科技与业务的融合,以科技转型驱动全行数字化战略转型,努力将苏州银行打造成为一家数字化水平领先的城市商业银行。


市场方面,本行植根长三角核心经济圈,领先发达的区位优势助力跨越式发展。未来战略上,立足“根植实体经济,构建普惠金融,融合吴地文化,打造品质苏银”的愿景,未来本行将致力于打造成为风控有效、科技引领、专业专注的新时代普惠银行。深耕苏州,开拓全省,辐射长三角,搭建海外合作平台,逐步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开拓利润增长点,本行将迎来更大发展空间。


五、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本行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本行的经营业绩,增强本行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本行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资产总额为3,804.42亿元,较2019年末增加369.70亿元,增幅为10.76%,贷款和垫款总额为1,808.44亿元,较2019年末增加201.16亿元,增幅为12.52%,存款总额为2,529,89亿元,较2019年末增加308.75亿元,增幅为13.90%,股东权益总额为300.84亿元,较2019年末增加11.31亿元,增幅为3.91%。


本行主要业务包括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及资金业务等。


公司业务方面,主要包括存款业务、信贷业务、结算业务、中间业务等。丰富灵活的公司金融业务产品和强有力的营销手段及高质高效的服务支持是本行公司业务的重要特色。


个人业务方面,本行为个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代理业务以及理财业务等,凭借优质的金融服务和良好的品牌形象,本行个人客户规模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实现了基础客户与中高端客户的同步发展。


资金业务方面,主要包括债券买卖、债券回购、理财业务、票据及同业业务等。资金业务是本行重要的支柱性业务,是本行重要的利润中心之一。经过十多年的运作和经验积累,本行资金业务规模不断壮大,并在金融同业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金融市场总部采用成熟先进的资金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前中后台的一体化管理,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金融市场总部取得了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业务资格、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且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币拆借会员。


(二)本行现有业务板块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本行现有业务板块面临的主要风险


本行作为经营货币和信用的特殊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险及法律合规风险等。


2、本行主要改进措施


本行实施审慎稳健的风险管理战略,建立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持续推进与本行发展战略、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的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坚持防范最终资产损失的原则。同时,本行不断完善风险预警及报告制度,建立风险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的提升,重视培育全员的风险管理思想与文化,统筹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三)提升本行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本行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提升资本使用的有效性及合理性


本行为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将大力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发展资本节约型业务。主要体现在更加合理的分配信贷资源,提升客户的收益率水平;优化业务模式,加强金融创新,大力拓展低资本消耗型业务,努力实现资产结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的转型;在业务发展中适当提高风险缓释水平,减少资本占用;引导业务部门和各级机构调整业务结构与客户结构,以经济资本约束风险资产增长,实现资本水平与风险水平合理匹配,提高资本使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2、保持股东回报政策的稳定性


为了稳定股东回报政策,《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比例等事宜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订了本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本行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3、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为了能够更好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主要风险状况,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以确保资本水平与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资本规划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和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全面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全面建设前中后台一体化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有机结合。


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


商业银行业务具有一定特殊性,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而非具体募投项目,因此其使用和效益情况无法单独衡量。本行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提升资本回报水平。


六、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本行相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苏州银行的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苏州银行的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苏州银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苏州银行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将与苏州银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