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富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富县人民法院2018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富县人民法院2018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2018-290
三、采购人名称: 富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崔军汉
电话:0911-321870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联系人:杨工
电话:0911-2160088
传真:0911-216008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富县人民法院2018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2018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2018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 9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并具备以下条件: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4提供报名前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5 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6.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6.7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26 09:00:00至2018-11-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2、投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4、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2160088
2、开户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安火车站支分理处
4、账 号:61050168411100000234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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