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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教育被上海工商局处罚(龙文教育营业执照)

鲸媒体讯(文/钱公子)《民办教育促进法》(简称“民促法”)的修订让教育产业沸腾了。修订后版本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配;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民促法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地位的明确,将使社会资本蠢蠢欲动。未来在一二线城市再往下的五线及以下城市,各类培训学校将如同雨后春笋遍地开花。但,线下机构的繁荣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鲸媒体的老朋友、代号为N先生的业内深喉爆料,没有在学校所在区教育局备案的各种培训班、大中型机构分校实在太多了,俨然已是行业“潜规则”。



·备案是什么?

我们可以查找到的关于民办学校备案的国家级的文件主要是《民办教育促进法》。“民促法”第十一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要办一个培训学校的流程大体来说,先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之后区教育行政主管机构给具备资格、符合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的举办者发放审批登记表,审批通过后,区教育行政主管机构向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这个过程就叫做备案。但是在所在地区县一级教育局备案了还没走完流程,还需要持办学许可证到民政局取得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简称“民非”证)。


总而言之,注册备案是一个法律程序,通过这一流程办学机构取得合法法律身份。


鲸媒体提醒,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有的教育连锁机构而言,一般来说其直营分校设为子公司,也就是说每个分校也必须遵循区注册制,需要分别到所在区县教育局备案;如果涉及跨市跨省问题,就要根据所在省市教育部门的规定重新注册备案。而对于加盟校而言,依然要走注册备案的流程。


跟连锁经营相关的,其实在2012年2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该法规定,所有商业特许经营(即加盟和连锁)都必须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然而,鲸媒体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发现,真正备案的民办学校屈指可数,连新东方、好未来、学大教育这些机构也查不到。不过据业内人士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身份比较特殊(到今年才明确分为民办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学校),关于是否还要再去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似乎也没有强制规定“。



》》脑补:品牌培训机构法人身份是如何架构的

这里要说说关于注册备案政策的历史问题。在“民促法”出台前,教育培训机构多在劳动和工商部门注册。“民促法”在2003年施行后,民非院校和机构的规划、审批、管理、督查和评估等权力,以法律的形式,全部收归教育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也由工商局移到了民政局。


那么,考虑到资本运作、上市等一系列问题,一些品牌培训机构是如何在民办非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身份之间转换的?新东方的做法最为典型,此后被诸多公司效仿。


新东方在国内的基本结构是,先去工商局注册北京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身份,通过这一集团公司全资持有全国所有的地方新东方学校(目前全部为直营校),也就是说,地方新东方学校的举办者是新东方集团,设立的法律身份是民办学校。



·备案乱象多多

根据“民促法”,民办学校未依照规定将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即便如此,行业备案的情况依然不乐观。


根据教育部发的《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5.52万所,比上年增加0.63万所,其他民办培训机构2万所。“像K12领域,保守估计其涵盖注册过和没注册过的大概有80万家。”深喉N先生说。


——备案的乱象主要出在不少学校根本不备案上。


乱象之一就是消费维权困扰。鲸媒体询问律师得知,最难维权的是一些个体户和不正规的培训班,或者一些机构假冒知名机构的名义,没有备案,又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出现卷钱跑路、学员人身和财产安全、虚假宣传等问题,可能会存在维权困难。不过,对于知名品牌机构开设的办学中心,如果没有按流程备案,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话,追究该品牌商的责任即可。


假冒、诈骗、跑路的情况最为恶劣,但业内人士称,这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水平和智慧,对于消费者而言,确实较为被动,最好挑选经教育部门审批、有固定培训场所、在本地常年开设的培训班学习,尽量避免参加私人临时开设的培训班;另外在报名时要注意查看培训老师有无教师资格证及相关的资质证书;付费后应向培训机构索要相关票据,以便作为维权依据。


乱象之二是备不备案睁只眼闭只眼。对于全国连锁机构而言,去全国各地开设分校,公司管理层面涉及到跨地域管理问题,从管理成本和复杂度上看,一个城市只有一个法人效率会更高。但是很多城市都要求到区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注册,因此必然涉及某机构在一个城市需要进行多次注册,形成多个法人——所以有时这些机构对此持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不过,这种情况的隐患在相关部门“严打”活动时期就会出现,知名品牌机构或者不知名单体机构往往是被取缔处罚的对象。


例如,在最近勤上光电收购龙文教育的重组草案中就披露,龙文在上海的三家分支机构/子公司就曾被上海不同区的相关部门以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1万元到4.9万元不等。这种情况也是培训机构在跑马圈地时期可能会踩上的“雷”——一些竞争对手抓住这一把柄举报非法办学。


乱象之三是不合资质所以不备案。对于资质问题,一直以来,业内争议很大,有的认为应该严格遵守当地相关规定,但也有从业者认为,资质要求过高,并不适合“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新形势下的小微培训机构创业。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本身不合规的培训班和骗子公司也会以“行业潜规则”为借口,半明半暗地活下来,后果可想而知。


乱象之四,政府审批关难过。有培训机构负责人坦言,自己曾送审过几家教学点的材料去备案,按照相关的法规,都是符合条件的,但是章子一直盖不下来。教育局解释是,每个区都有自己的具体情况,例如教学点的分布、同类机构的数量控制等,各区都有“自由裁量权”。现实无奈,不得不赌上一把。


以上种种,都构成了因备案问题而产生的是是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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