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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海秀工商局电话(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电话咨询)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1-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9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艾轶伦先生、姜宏涛先生、蒙小亮先生、李小平先生、韩旭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名陈丽京女士、王泽莹女士、林位夫先生、张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修订<海南橡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修订<海南橡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修订<海南橡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海南橡胶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落实公司董事会职权,根据海南省国资委《落实重要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操作指引》及《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艾轶伦:男,1969年5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任中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中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中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席;2016年8月至2016年9月,任中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席;2016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中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名誉主席;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中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口市中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席;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席;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9年7月至今,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年电话咨询11月至2020年12月,任海南橡胶党委书记;2020年12月至今,任海南橡胶党委书记、董事长。


姜宏涛:男,1969年3月出生,管理学硕士。2016年9月至2016年12 月,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2月至2020年8月,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海南橡胶党委副书记;2021年5月至今,任海南橡胶总裁;2021年8月至今,任海南橡胶董事。


蒙小亮:男,1979年3月出生,侦查专业学士。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营运部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公司)副总经理、海南亚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运营部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资源运营部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海南橡胶董事。


李小平:男,1979年6月出生,经济学硕士。2010年10月至2013年1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海南天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海南控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纪检专员、工会主席;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任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任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总经理,兼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任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北控水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巡察审计部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海南橡胶董事。


韩旭斌:男,1983年1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工商局2010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副经理;2011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直属企业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任海南东橡中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兼中油海垦(海南)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丽京:女,1955年11月出生,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2年5月至2018年5月,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海南橡胶独立董事。


王泽莹:女,1965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任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华云数据集团有限公司CFO;2016年1月至12月,任兴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6年11月至今,任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202电话0年11月,任北京壹馨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深财务顾问;2021年5月至今,任护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海南橡胶独立董事。


林位夫:男,1955年6月出生,热作栽培专业学士,研究员和博士生导师。1995年6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橡胶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2015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返聘);2017年11月至今,任海南橡胶独立董事。


张生:男,197电话0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员。2000年7月至2013年2月,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比较法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2016年6月至2020年9月,任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1-06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海南省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9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工商局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蔡锦和先生、高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在电话咨询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存放收益,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能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监 事 会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蔡锦和:男,1962年6月生。2011年10月至2016年5月,任国营东昌农场党委书记、副场长;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任海南农垦东昌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营东昌农场党委书记、副场长;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任海南农垦东昌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6年9月至今,任海南橡胶监事会主席。


高波:男,1962年3月生。2011年3月至2016年2月,历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纪委副书记、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6年2月至今,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8月至今,任海南橡胶监事。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1-06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


(海口海协定)存款的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进行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8,256,197股,发行价格为5.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7,001,976.5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共6,189,262.13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790,812,714.39元。该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7日以众环验字(2018)17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存储在指定的三方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余额总额为785,562,360.94元。其中,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海秀支行(160001040047882)266,158,649.33元,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6888888800085)385,200,295.83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大道支行(34040078801900000075)82,536,773.92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955108838888888)51,666,641.86元。


三、本次拟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预留机动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进行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上述使用额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及收益


公司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海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资金可以随时支取,是按照约定实现单位活期存款自动转存单位通知存款,并在单位结算账户对外支付而余额不足时单位通知存款自动转回单位活期存款的人民币存款类业务,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产品秀、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智能通知(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说明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存放收益,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能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该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以上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此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海口市知(协定)存款的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1-069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海南省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海口海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条件的股东于2021年10月14日17:00前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海南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海南、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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