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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应纳税经营额是指什么(核定征收指的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还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企业所得税完整是指、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个体工指的应纳税商户税收定期定额核定征什么收管理办法》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发布)第三条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增值税务机关征收(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经营额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是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征收收征收管理。



因此,实务中对于个体户经营所得,有两种核定:


1.核定所得率。应纳税所得额=销售金额所得率,应纳税额=应纳指的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务中,多数是用综合核定还是征收率,就是直接用:应纳税额=销售额综合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包括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如果属于“经应纳税营所企业所得税得核定”的,也是按照这种方式经营额核定征收个税的。是指


2.双定户。直接核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双定户,俗称“包税”,即每月或每季是度个体户缴纳什么固定金额的“经营所得”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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