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1、总价合同,即:合同价 工程变更 签证 索赔=是单价竣的工结算价;
2、单价合同,工程结算价=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 税率) 现场签证及变更(合同外新增项目) 索赔的;
3、其他合同型式,根据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计算出新的综合单价后,汇总税率出总的工程结算价。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
1、国家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单价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综合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建筑工程、直辖市和有报价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3、施工方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是,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多少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报价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多少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税率
8、工程预算书;
9、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10、安装工程定额基价;
11、结算编制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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