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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昆明市开户行(中信银行昆明分行成立时间)

公告编号:2016-002


证券代码:830878 证券简称:智信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5年12月23日,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第二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就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股份认购事宜制定如下认购办法:


一、公司在册股东股份优先认购的办法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止股权登记日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18日。


(三)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均享有优先认购权,每个在册股东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取整数。在册股东须于2015年 12月 23日9时至2015年12月30日17时内将填写完整的《在册股东认购意向单》递交或传真至公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再与其签订放弃优先认购承诺书。对于在册股东放弃优先认购的股份,由公司自行安排。


截止2015年12月30日17时,公司收到在册股东郑福阳、魏淑红、余日华


公告编号:2016-002


的《在册股东认购意向单》,随后并由公司根据股份认购情况、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意愿分别与3名在册股东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


(四)在册股东认购程序


1、缴款时间安排


缴款起始日:2016年3月22日


缴款截止日:2016年3月25日


2、认购程序


2016年3月25日前,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缴纳认购资金;2016年3月26日前,认购人将汇款底单扫描后发送至forlene@163.com,同时电话确认;2016年3月29日,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二、新增投资者认购办法


(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与意向投资者进行了反复沟通,最终就本次股票发行与新增投资者李庆、闫爱华、许锐迪、唐胜清分别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


(二)缴款时间安排


(三)认购程序


三、股票发行入资指定账户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0元,认购资金=2.70元×认购数量。入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昆明安康路支行


账 号:7301310182600112242


注意: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应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人应与出


公告编号:2016-002


资人为同一人,不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在汇入款项时,及时提醒汇款行的经办柜员,在汇款用途处注明“XX 股票认购款”字样。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


四、提醒注意事项


1、认购资金必须以股份认购股东姓名为汇款人,并汇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认购人姓名和认购股份数,例如:张三,10,000 股。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2、认购人汇入的资金与其认购的股份不一致的,以股东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最小股数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且发行资金到账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股东;


3、2016年3月25日前认购资金未到账,视为自动放弃认购,公司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康路9号昆房置换大厦5层


电 话:0871-64130973


联系人:王桂远


六、公司将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手续后对股票发行结果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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