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东莞市工商局行政(东莞市工商局个体查询)


工商税务部门信息共享


个体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登记机关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改东莞市革后,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和效力,税务部门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原需要使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


除上述查询的情况外,其他涉税事项仍需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据工东莞市商部门统计,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个体户共有50.1万家,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61.5%,推行个体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对已经注册的50万经营者及准备登记的广大经营者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两证整合”不设过渡期


个体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将不设过渡期,凭广大个体工商户自愿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和换证均无需交费。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变更工商局登记或者换发营个体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行政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个体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社会公众可直接登录该查询网址工商局免费查询有关信息。


针对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的情况,东莞市工商局分为三种情况进行详细的解说:


一是对于自2016年11月1日起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是对于2016年11月1日之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时,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是对于2016年11月1日之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因未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行政而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至于原有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又该处理?


对此,东莞市工商局方面回复称,2016年11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照的,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回原税务登记证;对于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通过系统自动比对进行赋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