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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记账代理公司价格(代理记账)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下午1: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4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焦晓晶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近日,公司接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发来辞任其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通知,立信事务所辞任原因如下:


立信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京外项目审计过程中,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因疫情原因进行隔离。其中项目组主要成员在西安和南京进行隔离,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曾去往深圳出差,恰逢深圳发生疫情,无法返京。因此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无法亲临现场进行审计,公司要求立信事务所重新指派项目负责人或派入经验更丰富的成员,但立信事务所成员均在外省进行外勤审计。受京外疫情影响,返京政策收紧,且立信事务所目前在京未被隔离团队无可调配人力资源等原因,立信事务所预计无法按照原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立信事务所提出辞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为确保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如期披露,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聘期一年。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1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0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赵志齐先生的《辞职报告》,赵志齐先生因工作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志齐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赵志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志齐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赵志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赵志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为6人,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拟补选董事。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名张政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张政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张政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的任职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公司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对候选人的审查,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张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政先生,男,1969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推举董事


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赵志齐先生的《辞职报告》,赵志齐先生因工作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志齐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赵志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志齐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赵志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由公司现任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韩剑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2-01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记账(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受疫情影响,基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量及时间安排等实际情况,公司与立信友好协商,立信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同意改聘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10205);于2020年11月2日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中兴财光华2020年底有合伙人143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97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0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3080人。


3、业务规模


中兴财光华2020年业务收入125,019.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2,666.2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23.78万元。出具上市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客户数量6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7,751.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6,140.49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5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5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振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8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新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振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福和项目质量复核人王新文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振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福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空港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收费6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7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5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长42%,主要是根据市场行情及配备的审计人员增加所致。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事务所尚未向公司出具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服务2个会计年度。


立信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因疫情影响无法到达现场,未开展审计工作。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立信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京外项目审计过程中,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因疫情原因进行隔离。其中项目组主要成员在西安和南京进行隔离,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曾去往深圳出差,恰逢深圳发生疫情,无法返京。因此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无法亲临现场进行审计,公司要求立信事务所重新指派项目负责人或派入经验更丰富的成员,但立信事务所成员均在外省进行外勤审计。受京外疫情影响,返京政策收紧,且立信事务所目前在京未被隔离团队无可调配人力资源等原因,立信事务所预计无法完成审计工作,立信事务所提出辞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立信事务所、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价格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同意公司改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经核查中兴财光华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对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提出辞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核查中兴财光华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认为其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改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公司后续安排


公司将在广大股东、董事会的监督、指导下,积极配合中兴财光华开展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中兴财光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时间安排,增加审计人员特别是具备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经验人员的派遣数量,加大工作时长上的投入。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系统、业务系统人员积极配合中兴财光华开展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如期披露。


五、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1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资助对象: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 资助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4,000万元财务资助。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资助对象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三)法定代表人:胡文节


(四)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技术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保洁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金属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日用品、机械设备、办公用品;销售食品;工程设计;普通货运;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仅限餐厨(含废弃油脂)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1,218,307,492.19元,负债总额1,086,955,900.5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2,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086,955,900.52元),净资产131,351,591.67元,资产负债率89.22%。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92,438,993.60元,净利润1,057,699.86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天源公司收购北京空港天阳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规定,公司2021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同期比较数据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1,231,883,901.92元,负债总额1,097,379,990.6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2,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097,379,990.67元),净资产134,503,911.25元,资产负债率89.08%。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13,039,308.36元,净利润-179,833.12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1,130,123,317.21元,负债总额1,002,544,559.2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8,43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002,544,559.23元),净资产127,578,757.98元,资产负债率88.71%。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73,643,722.76元,净利润-6,539,353.27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六)资助对象与公司关系


天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出资额及股权比例见下表:


二、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天源公司本次向其两股东申请共计5,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4.35%。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拟向天源公司提供4,000万元借款,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拟向天源公司提供1,000万元借款。


根据空港天宏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9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641.40万元,净资产611.83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2,804.75万元,实现净利润38.2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空港天宏受限于财务状况无法同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由空港天宏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按照空港天宏持有天源公司股权比例代其向天源公司提供借款1,000万元。


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天源公司上述5,000万元借款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要求,本次公司与关联人按股权比例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按股权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股权比例向天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是为价格满足天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


四、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按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股权比例向天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是为满足天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


3.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1.9条之规定,因天源公司202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0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月2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公司董事韩剑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赵志齐先生的《辞职报告》,赵志齐先生因工作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志齐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赵志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志齐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赵志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发来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函》,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严格审查,记账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内容详见2022年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鉴于赵志齐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韩剑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


内容详见2022年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如期披露,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担任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30万元,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2022年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本次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4,000万元财务资助。


根据空港天宏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9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641.40万元,净资产611.83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2,804.75万元,实现净利润38.2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空港天宏受限于财务状况无法同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由空港天宏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空港天宏持有天源公司股权比例代其向天源公司提供借款1,000万元。


内容详见2022年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六、《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施工总承包,其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为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


为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天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续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一年,最高利率基准上浮30%以内。


上述担保额度7,000万元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应为其中5,600万元提供担保,空港天宏应为1,400万元提供担保,根据空港天宏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9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641.40万元,净资产611.83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2,804.75万元,实现净利润38.2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空港天宏资产规模无法与其应提供的1,400万元担保额匹配,为保证天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续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天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续授信事项提供全额担保,即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由于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为保证公司权益,由空港天宏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及金额为公司按照《保证合同》履行的保证责任,包括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费用的20%(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反担保期限为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天源公司借款清偿完毕或公司向空港开发追偿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20%的款项、利息及费用完毕之日止。


内容详见2022年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韩剑先生、陈文松先生回避表决)


七、《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2月28日下午14: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4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2年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1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为天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1,300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额度);


● 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进行的关联交易共11次,累计金额42,621.10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空港天宏未发生交易;


● 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4,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施工总承包,其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空港天宏为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


上述担保额度7,000万元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应为其中5,600万元提供担保,空港天宏应为1,400万元提供担保,根据空港天宏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9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641.40万元,净资产611.83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2,804.75万元,实现净利润38.2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空港天宏资产规模无法与其应提供的1,400万元担保额匹配,为保证天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续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天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续授信事项提供全额担保,即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由于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进行的关联交易共11次,累计金额42,621.10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空港天宏未发生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为天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


空港天宏是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为公司关联方,是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公司202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空港开发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赵志齐


注册资本:18,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销售五金、交电(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化工、百货、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工业项目、工业技术、高科技工业的开发、咨询服务;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空港代理开发总资产721,686.63万元,归母净资产150,692.8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685.58万元,实现净利润-18,358.1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空港开发总资产748,248.06万元,归母净资产131,125.04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24,338.16万元,实现净利润-13,998.4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空港天宏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8号蓝天大厦二层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门振权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劳务派遣;保洁服务;人工搬运;人员培训;接受委托从事劳务服务;商业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婚姻介绍(涉外婚姻除外);家庭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委托加工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517.39万元,净资产587.7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29.63万元,实现净利润59.8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641.40万元,净资产611.83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2,804.75万元,实现净利润38.2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六)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关系


天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出资额及股权比例见下表:


四、《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保证合同》


公司为天源公司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续授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履约安排为:公司为天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续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范围及金额为公司按照《保证合同》履行的保证责任,包括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费用的20%(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反担保期限为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天源公司借款清偿完毕或公司向空港开发追偿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20%的款项、利息及费用完毕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2,3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续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50.01%,其中:天源公司61,300万元,北京天保恒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完成转让所持北京天保恒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公司正督促北京天保恒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上述代理担保的解除手续。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天保恒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按贷款合同归还本金3,800万元,归还利息1,164.74万元,借款余额1,000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申请综合续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为保证公司权益,进一步降低风险,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天源公司顺利展开融资计划,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超过公司所持股权比例的超额担保同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交易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超过公司股权比例的担保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天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对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天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天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综合续授信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的连担责任保证,并由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天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公司202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项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源公司财务报表;


(二)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天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空港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2月28日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15:00至2022年2月2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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