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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代理记账收费标准(海口小规模代理记账公司)

最近几年,随着政府不断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纷纷揭牌成立。作为一个企业,财务工作至关重要!但是创业者由于特定的原因,很多无法或者无能力招聘全职会计,所以代理记账机构也随之应运而生。



特别是这几年,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计算机会计软件的不断成熟,以及传统行业不景气企业急于寻找新的出路,一大批以“互联网+”为噱头的代理记账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些代账机构除了宣传的很好外,却并没有专业竞争优势,比如有的代账公司提出了“免费代账”“9.9元代账”等口号,期望借此冲击市场。虽然价格诱人,但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低价代账在实际的工作中,并没有被企业接受。


基于维护广大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的切身利益,我们认为有必要让大家认识到财务会计和企业账务处理的特点、规律,认识到形形色色低价代理记账公司的本质,从而避免盲目跟风,走弯路甚至糟蹋自己苦苦打拼累积的事业基础。



一、形形色色代账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企业?有什么样的特征?

目前,市场上形形色色代账公司大多数是刚刚从事代账行业不长的年轻人或者是一些“外来户”,甚至是没有从事过财务外包或其主业不是财务外包,但是却打着“互联网 ”的旗号进入代理记账行业的企业。遗憾的是,由于本身业务的多元化,以及对财务外包行业必须具备的专业性和个性化等特点了解不够,准备不足,以“互联网 ”为噱头杀入代理记账行业的企业普遍水土不服、虎头蛇尾。


代理记账行业看似简单、似乎能够快速标准化,实际情形却不是这样。财务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代理记账行业的客户需求千差万别,个性十足,从业人员也不像快消品从业人员那样三两天就可以培养出来。


但是现在的代账从业者,新人确占据了很大的比例!之前听一位专家说过“做代账的他可能只会做代账,他从这家代账公司离开后,一般会自己再成立代账公司,招聘人员,然后他的员工再继续他的脚步”,所以,代账公司和从业者会越来越多,但是代账的质量却令人担忧!


未来前途堪忧。大家都知道,没有利润,哪来的服务!低质记账低价则一定是短命的。互联网确实厉害,但再怎么厉害却只是一个工具和手段。如果继续无视财务外包、代理记账行业和会计工作本身的特性,继续盲目宣传和吸纳低端客户,如果不能找到一个真正的可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和一步步累积强大的专业经验,无论怀抱什么样的豪情和夸下什么样的海口,这些形形色色的代账公司,这些低价代账的未来前途是十分令人堪忧的。



二、会计工作及企业账务处理的特点

企业经营者成立企业的目的,最简单就是为了赚钱。但企业经营是一个持续的,长期性的活动。在这个活动中,财务是至关重要的。会计作为财务的基础,必须要有很强的专业和良好的责任心!


根据业务票据进行会计工作处理,是会计工作的一个特点。但是,当会计人员面对两张同样格式,甚至发票内容、发票金额都相同的票据时,能够用同一种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吗?


回答是:不能。


因为,业务票据并不能完全清晰地反映企业的业务活动真相。比如,两张金额相等的餐饮发票,一张是施工人员工作时的午餐支出,而另一张是招待客户时小规模发生的支出。虽然都是企业的正常支出,但账务处理却是不同的:工作午餐支出的属于成本支出,而招待客户则属于业务招待费,同时,二者在税收待遇上也不一样:成本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却是有比例限制的,超过比例部分不允许扣除。


如果会计人员不熟悉企业的业务情况,仅是根据票据做账,那么在处理会计业务时,极有可能因为对收到的票据所代表的具体业务不清楚,随意记入会计账簿,虽然不影响企业的实际支出成本,但是却会为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所以,会计工作的第二个特点就是不仅根据业务票据,更要在了解真实的业务活动基础上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反观那些低价代账公司,基本上不和企业进行交流,只是机械的从企业那拿来单据,死板的套用规范,然后招聘一些刚毕业的财税专业的学生工作(工资低,甚至不用支付工资),更有甚至自己再打包给更便宜的个人去做。如此账务,很难反映企业的真是经营状况!当会计人员见到企业快递过公司来的那些业务内容相似、发票种类相同的业务票据时,他是如何将各种票据按业务类型进行正确地分类归集。不过我们能够肯定的是,这些会计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最简单、最常规的做法进行处理,比如上海口述的餐饮发票,就全部归类到“业务招待费”里,至于后续是否给客户企业带来税收风险,就不管他的事了。



三、会计工作的第三个特点是持续性。

再就是现在一些新兴低收费代理记账公司,之所以报出令人震惊的低价格,还有一种原因就他们将企业的会计业务工作,以月为单位,放在网上,然后由众多的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抢单,如同现在小规模很多人提起的“共享会计”模式。由于这些形形色色的代账企业并不对这些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这些从业人员就如同散兵游勇一般在互联网上游荡抢单。相比正规的财务外包企业,其人工成本自然低廉。然而,这样的代理记账工作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吗?这样的代理记账工作能为企业的成长发展保驾护航吗?


企业的经营活动是持续进行的,同样地,反映企业经营效果的会计工作也是一个持续性工作。如果把会计工作按月割裂开来,这个月是A会计抢单做账,下个月可能是B会计抢到了业务,再下个月可能是代理C会计做账……这样一来,最极端的情况就是企业一年账务是分别由12个不同的会公司计人员进行处理的。这样操作,对委托企业是极不负责任的!


其危害体现在:


一是会计单纯地根据企业的业务单据做账,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得不到保障,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税收风险;


二是众多会计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难免在处理中会出现错漏。更为可怕的是,前后会计人员之间并无工作交接程序与手续安排,一旦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责任人都无法找到。


因此,碎片化的、片断式的会计处理,违背了会计工作的实质,为接受这种代理记账方式的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税务风险,甚至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四、代理记账公司真能低价吗?

其实,这是一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放眼世界,无论从商业常识出发,还是从企业发展历史来海口看,有几个公司能够靠低价生存发展?只不过是这些低价代账运用中小企业希望节省创业成本的心里,低价吸引企业,然后在服务过程中陆续向客户强制收费。


从推销的角度来说,低价仅仅是推销的前奏。先提供某种低价的服务,然后利用人们的心理惯性推销高价的服务。这种做法就是利用心理惯性锁定客户。现在的低价是为了将来的高价,而且收费更多、更贵,从而将前面的低价弥补回来。所以,一开始的低价,只是为了一个目的:吸引眼球!


零报税报低价吸引客户,企业有收入后代账价格上涨,各种费用随之而来,都是套路。长期零报税,是最大的财税风险!支付的代理费用不得不涨。



之前曾经和一位代账公司老板计算过一户企业的代账成本,一个简单的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其进行财务管理,最基本的成本也要接近200元,真不知道那些低价的代账公司是如何发展的?也许他们就是欺负你不董账吧!


企业界的朋友们需要警醒一下自己:财务是企业的命脉,如果企业的重要事务交给一个缺少经验的初入行者,能够放心吗?低价是为了推销,如果低价不能带来高价的业务,不能弥补成本的支出,低价就缺少持续的支持,低价最终就会停止、低价的服务质量就会下降。而对连续性要求很高的财务会计工作来说,服务质量的下降还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我们当地已经出现不好这样的案例,很多企业由于受到低价代理的蛊惑,从原代理那加入新的代理,表面是每年省了两三千的代理费,但是最终却发现每年的税收和费用却增加了很多,结果得不偿失。


切记,选择代理记账切勿以价格作为衡量标准,良好的口碑和好的服务才是选择的重要依据!即使亡羊补牢,那也是晚了!



五、我们应该如何选择代理记账公司?

一个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不但能为公司节省费用,还能提供专业的服务,也符合政策要求与经营需要。


正规的代理记账公司都符合下列几个特点:


1、有公司的营业执照,这个是代理记账公司最基本的配置;


2收费标准、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这是代理机构职业配置;


3、有自己固定的办公场所,最好是正规的写字楼;


4、公司员工配备齐全,例如外勤会计、记账会计、税务会计、审核会计等海南等;


5、公司财务人员资质高,一般是拥有多年行业经验的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熟悉各个行业财务;


6、软件、硬件设施配备齐全,比如公司应该配备打印机、读卡器等,电脑应该安装财务做账软件等;


7、业内口碑比较好,选择代理记账公司也需要公司口碑,口碑好的公司,在税局和工商办理事情比较畅通、方便,口碑不好的代理记账公司,在税局和工商留有黑底,办理事情非常麻烦,容易影响公司业务进度。



六、新的代帐管理办法实施,拒绝个人代帐

2019年,财政部关于《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重新做了修订,对代理记账也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主要提下以下几个方面: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二)将第五条修改为:“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


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三)将第六条第(二)项中的“20日”修改为“10日”。


第(三)项修改为:“(三)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进行全记账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海南的,依法撤销审批并给予处罚。”


(四)删去第八条第二款中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六条。


(六)将第十六条改为代理第十七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对委托代理记账的企业因违反财税法律、法规受到处理处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其委托的代理记账机构列入重点检查对象。


“对其他部门移交的代理记账违法行为线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查处。”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代理记账行为,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八)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资格,并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警告,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告。”


(九)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告。”


(十一)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五条,删去本条中的“故意”。


(十二)将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收费标准十六条,修改为:“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十三)将附表“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作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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