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3个月的函》(冀人社函【2021】256号)的规定,将失业补助金审理期限延长到今年3月31日。
凡是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未就业、从单办位离职不符合领个人取失业保险金条申请件的失业人员,请在3月31日前尽快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时,应确认自己没有重网上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费、没有营业执照、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失业补助金入口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申领个体:
(二)微信搜索“石家庄人社”办小程序,点击“请登录网上”-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三)支付宝搜索入口“石家庄人社”生活号,点击“请登录”-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四)下载“营业执照石家庄人社”手机APP,本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刷脸登录-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河北示操作河北提交。
不熟悉营业执照手机操作的,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
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保缴费流程不满一年的为766元/月;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76元/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友流程情提示:申领成功后务必提前到社保卡发卡银行个体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以便失业补助金能正常发放到银行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