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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工商核名查询系统(广东省工商核名查询系统官网)


针对上述事项,前述九工商位股东授权代表何亮反驳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是依法合规的,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且持股满90日,均为沪市普通账户,不存在所谓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广东省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他还表示,中国日报是证监会指定披露的信息媒体,同时中国日报没有信披版面,法律也没有规定信披必须在指定版面,此外上市公司的信披都是付费。


此次内斗的核心或在于原管理层存在涉嫌掏空新潮工商能源。


何亮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称,新任管理层将依法向刘珂追讨被其侵占的2.2亿元资金,还要彻查此前刘珂在位时新潮能源为华翔公司提供的25亿元担保一案。


何亮表示,哈密中院的终审判决书显示,刘珂控制的中金创新与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翔公司”)存在巨额资金往来,官网可见两者关系非比寻常。


就广州农商行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分两笔向华翔公司累计提供贷款25亿元,并由新潮能源等主体提供担保一事,何亮发出3连问。


其一,从信息披露时点来看,核名广州农商行于2020年11月3日向包括新潮能源在内事涉该案的三家上市公司同时发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3日就该案件已正式立案。事涉本案的另外两家上市公司于2020年11月即依法予以公告,而新潮能源直至2021年3月4日,经媒体广泛报道后才予以公告,较其他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晚了4个月之久,且在公告前,新潮能源查询系统主要子公司股权均已查询系统被广州农商行系数冻结,新潮能源董事会为何一直对此“装聋作哑”?


其二,从历史公告内容来看,2021年2月1哈密市0日,上交所曾就华翔公司向中金创新汇入2.2亿元事项向新潮能源下发《监管工作函》核名,2021年2月24日,新潮能源董事会在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中称“华翔公司支付的上述2.2亿元补仓款来源于第三方金融机构的2017年6月发放的融资款”,依常理来说,华翔公司对外融资属于商业机密,刘珂及中金创新是如何获悉华翔公司商业机密的?刘珂既然能精准掌握所谓融资款的发放时间为2017年6月,刘珂与华翔公司至今到底存在何广东省种密切关系?同时广州农商行向华翔公司发哈密市放第一笔15亿元贷款的时间恰好是2017年6月28日,他怀疑新潮能源公告中提及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到底是不是广州农商行?如果上述回答属实,则证明刘珂及中金创新至少应当是华翔公司25亿元贷款的知情者?如果仅是知情者,刘珂为什么在广州农商行向新潮能源发函、广州中院正式立案且案件信息可以公开查询、其他两家上市公司均进行公告、乃至新潮能源主要子公司股权被广州农商行全数冻结后,依然选择隐瞒此事呢?


内斗不止官网外,新潮能源业绩也惨不忍睹。2020年,新潮能源归母净利润亏损26.56亿元,上年同期为盈利10.8亿元。2021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12亿元,同比下降23.27%;归母净利润2.53亿元,同比下滑66.20%。


此外,据新潮能源公告披露,时任董事会在7月7日前夜突发股东大会通知,称将在7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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