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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商业用电(福建工商业用电实施细则)

新华网福州7月27日电(刘丰)福建省发改委消息,截至7月,今年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已经历两次降价,每千瓦时合计降低6.48分钱,降幅达到10.02%,年降价金额28.95亿元。


4月1日起实施细则,福建省发改委执行第一批一般工商业降价方案,明确将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工商业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此次一般工商业平均降价2.14分/千瓦时,降幅3.31%,测算年降价金额9.58亿元。


福建省第二批一般工商业降价相应方案从7月1日起执行,主要涉及的降价用电措施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形成的降价空间;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企业和核电形成的降价空间。此次一般工商业平均降价4.3福建4分/千瓦时,降幅6.71%,测算年降价金额19福建.37亿元。


今年7月1日起调价后,一般工商业电价再次明显下降,提升了用户的“获得感”。如福州喜盈门实业有限公司年用电量1013万千瓦时,降价后每年可节省电费66万元。福州瑞诚鞋材模具有限公司年用电量74万千瓦时,降价后每年可节省电费4.8万元。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年用电量2800万千工商业瓦时,降价后每年可节省电费181万元。


据悉,自2018年以来,福建省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每千瓦时累计降低13.68分钱,年降价金额58.64实施细则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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