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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注会(税法-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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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注会(税法-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人)


【知识点】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人

环境保护税是对在我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 直接向环境排放 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是我国第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属于综合型环境税,收入全部划归地方预算。

基本规范: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环境保护税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包括个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 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3.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但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 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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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下列污染物中,不属于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的是()。

A.大气污染物

B.噪声污染

C.固体废物

D.光污染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污染物,是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科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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