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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热点问答

1.哪些单位可以享受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上述优惠只适用于企业性单位,不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如果未按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

答:需要。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5、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工资总额包含哪些?

答: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的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计算口径为准,根据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第四条,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6、残保金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如何计算?

答: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的,也就是每个月人数相加再除以12;如果是年度中间成立的,按成立月份计算;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不征收残保金。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工资总额是否包含误餐补助、年终奖、离职补偿金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工资总额中不包含误餐补助和离职补偿金,但是包含年终奖。


8、计算残保金时的职工人数是否包含劳务派遣人员

答:劳务派遣人员为残疾人的,双方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劳务派遣人员不是残疾人的,计入劳务派遣公司的在职职工人数。


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账务处理?

答,在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实际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等

如果收到了奖励及返还等情况,需要: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益(小企业会计准则为营业外收入)


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政策:

1.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3.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

4.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

5.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6.《残疾人就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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