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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更“简”税 黑龙江省将纳税次数压减至3次达到全国最优

来源:黑龙江日报

为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黑龙江省税务局通过流程再造、业务重塑、系统升级等有效措施,将黑龙江省纳税次数压减至3次,达到全国最优。

据了解,纳税次数是世界银行和我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一项重要指标。按照世界银行和“国评”标准,纳税次数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含社保费和公积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种的申报缴纳次数。电子申报方式下,各税费种按一年一次计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税费实现合并申报缴纳的,按一次计算。

黑龙江省税务局通过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和最佳实践,跳出思维定势,释放创新潜能,再造业务流程,升级应用系统,倒逼税收业务和技术变革,破解“减少纳税次数”难题。

税务人员为纳税人讲解税收政策

通过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功能,进一步扩大税费种合并申报范围。在去年相继推行流转税主附税费种(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三税两费合并申报、财行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十税合一”申报的基础上,黑龙江省税务局于今年初进一步整合了流转税、财行税、企业所得税申报功能,实现了以上税费种的“十四税两费”网上合并申报,从而将纳税次数压减至3次(“十四税两费”合并申报1次、个人所得税申报1次、社保费和公积金申报1次)。目前黑龙江省纳税人网上申报率已达到99.2%以上,真正做到了最大限度、更广范围便利纳税人。

此外,黑龙江省税务局不断拓展“十四税两费”合并申报的联动带动效应,优化申报主表及减免税明细表自动列示内容,提升税费种申报主表使用效能,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有效避免了漏报和错报现象发生,从合并申报的“小切口”入手,带动申报质量提升“大成效”的突破。

(摄影:孙思琪)

来源:龙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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