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一,整合专项资金。对省内军民融合企业获得国家立项并成功研发出填补重要领域国内空白、实现跨行业新产品突破的军转民、民参军项目,我省将从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资金中按研发投入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措施六,鼓励省级相关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军民融合产业。对省内军民融合企业(项目)的投资力度,基金单笔投资不低于2亿元的,从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资金中按投资额的5‰对基金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措施七,引导军民融合企业多渠道融资。按照规定,每户企业每年累计贴息不超过5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