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好消息!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下调

3月27日,记者从德州市税务局获悉,从2019年4月1日起,将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等。

降低增值税税率,无疑是此次减税降费的“主菜”。但据德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菜”之外还有“辅菜”,也让纳税人很“暖心”。同时还扩大了进项税抵扣范围,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将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此外,公告明确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

据了解,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打通了旅客运输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实际上增加抵扣是减少增值税税基,降低税率的同时,税基也在逐步缩小。

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全市税务部门已于3月18日启动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升级工作。全市升级工作将于3月28日全部完成,确保我市纳税人4月1日后能够如期开具13%和9%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刘潇 通讯员 邱敏 邢彦凯)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