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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经费支出的会议纪要(工会经费决算和预算会议纪要)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的通知》(云财绩〔202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和《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的要求,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受云南省总工会(以下简称“省总工会”)委托,于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对云南省总工会2019年度工会维权维稳工作经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该项满分为15分,绩效评价得分为14分,得分率93.33%。具体评价决策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方面。该项目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9号)立项实施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实施内容符合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2012年12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总工会第六次联席会议纪要》(第122期),明确要求省财政厅从2013年起安排工会维权维稳工作经费300万元用于全省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补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云南省总工会印发了《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绩效目标方面。项目申报预算时,将绩效目标设较为明确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目标与项目年度计划数或任务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相匹配,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足,未能全面、清晰反映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3.资金投入方面。项目资金以各级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人数为测算依据,预算额度测算、分配依据充分。项目下达资金252万元,实际到位项目资金25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有效保障项目实施。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该项满分为20分,绩效评价得分为17.60分,得分率88.00%。具体绩效评价过程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方面。省总工会制定了《云南省总工会维权维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依据《工会会计制度》、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资金支出范围和补助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抽查点工会项目资金使用能够遵守财务制度内控管理的相关要求,未发现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第一季度资金于2019年4月份到位,导致一季度资金不能及时按季发放,且昆明市总工会资金实行半年度下拨至各工会,部分资金到位不及时。


2.组织实施方面。省总工会制定了项目业务管理、绩效考核制度以及《2019年省财政维权维稳经费预算实施工作方案》,对任务目标、具体措施、资金安排等进行了规范。但存在部分地方工会未重视合同的履约监督,未建立履约监督机制和惩处机制的情况,红河州金平县部分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综合素质不能适应工资集体协商要求,工作进展缓慢。抽样点工会有专人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但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昆明市总工会档案资料未整理归档,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三个方面。该项满分为30分,得分27.95分,得分率93.17%。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方面。


项目到位资金252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49.30万元,资金使用率98.93%。根据省总工会提供统计数据,2019年计划补助140人,实际补助148人,补助人数完成率105.71%。在实际抽样评价中,抽样点补助人次均按计划完成,均开展了2次以上的培训组织。


2.产出质量方面。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100%,各州(市)、县(区)均按实施方案要求配套项目经费,补助标准达2700元/人.月;企业工会和职工不敢、不会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问题处理率100%。但昆明市、红河州部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补助于6月、11月份发放,实行半年度发放,未按季度进行发放。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情况包括项目效益、满意度两方面,满分为35分,得分34.77分,得分率99.34%。具体绩效评价效果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效益方面。根据统计的资金到位及使用明细情况表,抽样点共60868家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55530家,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率91.23%;抽样点工会专兼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覆盖率100%。通过对收回的114份(内部人员问卷31份,受益对象问卷83份)有效问卷结果进行分析,工会维权维稳政策知晓率83.11%,未达到90%的指标值;职工权益保障程度95.49%;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程度96.29%。表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效果较好,项目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2.满意度方面。在回收的114份有效问卷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综合满意度91.25%,达到80.00%的满意度预期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指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


在年初申报预算时,绩效指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仅设置1个产出指标、2个效益指标,未能全面、清晰反映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不利于对后期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及对项目绩效的跟踪与衡量。


(二)部分州(市)工会下拨经费不够及时


省总工会分别于4月、6月份下拨至各州(市)工会,抽样的昆明、红河两个州市资金到位后未及时下拨至县(市、区)级工会。抽样州(市)到位资金118.80万元,及时下拨资金66.15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55.68%。


(三)项目宣传、过程管理还有待完善


1.政策认知不够充分,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依据调查问卷及抽样点提供的自检自查报告,部分经营管理者认为工资集体协商会增加人工成本、职工工资是否增长取决于经济效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协议签不签作用不大,不愿谈,甚至认为工资集体协商会影响企业投资环境,对协商不支持或支持力度不够。另外,部分职工也对工资集体协商认识不足、热情不高。


2.合同履约监督惩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部分工会组织未重视合同的履约监督,未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未建立履约监督机制和惩处机制,对合同履约情况不掌握,不利于项目实施的管理。


3.档案管理不规范


通过查阅省总工会及抽样地区工会维权维稳经费项目资料,省总工会及昆明市总工会尚存在部分档案资料不齐全且未整理归档的情况,档案管理不规范。


六、有关建议


(一)强化绩效目标引导,规范绩效指标编制


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有针对性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使项目、资金、绩效高度统一,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


(二)加强资金监控,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省总工会应明确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拨付维权维稳工作经费,避免因资金拨付不及时而影响项目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合同执行监督惩处机制,规范档案管理


各级工会应加大宣传引导和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引导各方面消除认识误区,同时对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进行总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合同履约监督惩处机制,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各级工会应增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不同类别档案的管理流程,规范档案标准程序,对项目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制定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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