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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看利润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利润总额)

1、年底了“本年利润“科目是否要结转为零?


是的。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计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数额。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者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利润总额是一回事吗?


不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税务局征收以后需要退费怎么申请?


资金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其中,因缴费人误缴、税务部门误收需要退库的,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经严格审核并商有关财政、自然资源部门复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退付手续;其他情形需要退库的,由缴费人向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4、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申请条件是什么?


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扣除标准的核定采取备案制。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应在申报缴纳税款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扣除标准的核定采取备案制,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应在申报缴纳税款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备案资料的范围和要求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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