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减免条件
对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科技与工业企业,实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零收费。
1 经国家、省、市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录库企业、省创新领军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处于培育期内的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工业企业。
2 科技与工业企业在符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其原有的(存量)工业用地(不含创新型产业用地)上,通过新建、扩建、翻建厂房,提高土地容积率的建设项目。
3 纳入扩大生产性用房范围的建设项目,即符合“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条件的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
01 杭州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申请表;
02 批复的立项文件;
0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
04 国土部门用地批准文件(划拨用地:用地批准书,出让用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05 申请费用减免项目需提供正式的申请报告及减免的依据材料。
办理地点
临安市民中心住建局审批科窗口
执行期限
优惠政策执行时间由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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