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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执行农产品抵扣政策(最新农产品抵扣政策)





购苗款抵扣税额的学名是“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翻译成白话就是园林公司在实施园林工程的过程中购买了农产品,也就是苗木,而这些农产品是可以抵扣税额的。


其实,餐饮、建筑等行业在经营过程中,购买了农产品,都是可以抵扣税额的。


作为建筑行业中的一类,目前北京园林行业在新项目的施工中,所购苗木款按9%税率计算可抵扣税额。这就是说,如果你的购苗款是100万元,园林公司在缴税时就可以抵扣8.26万元(100÷1.09×9%)的进项税款。不过,在具体计算过程中并非这么简单。


因为我们的购苗款发票普遍是增值税普票,也就是免税的,要想进行抵扣,就要与园林工程的其他成本(包括人、材、机)加在一起之后,再乘以农产品耗用率。农产品耗用率的计算方式是: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就北京地区来说,如果你的公司没有相关数据,就要采用当地税务所的平均苗木耗用率:一般是30%至50%。



一位资深财务人员告诉《中国花卉报》记者:“这个苗木耗用率不是固定的,它与园林企业上一年的苗木使用率直接挂钩,每年都要重新计算。也就是说,购苗款在园林工程总成本中占的比例越高,这个耗用率就越高,反之就越低。”


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协会调研结果显示,该市综合性园林项目的苗木耗用率在40%左右,平原造林和森林公园等用苗量大的项目,苗木耗用率为50%至60%。那么以50%举例,如果工程成本为1000万元,工程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数字就是:1000万元×50%÷1.09×9%=41.28万元。想想那些一年要做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工程的公司,能抵扣的税款还真不是个小数字。据了解,有些公司种植苗木工程比重大的一年能抵税几百万元。


不过,由于税务计算的复杂性和从业人员水平的参差不齐,北京一些园林公司在进行成本法抵扣时却使用了“吃亏”的方式。



据北京森源达园林公司财务人员介绍,有些园林公司的苗木耗用率高达50%,但他们在计算成本法抵扣税额时,使用的基数是苗木款,而非园林工程总成本,即:购苗款×50%÷1.09×9%。


“这明显是不合理的。”该财务人员说,在她的建议下,那些公司去当地税务所提出申请更改,经过多方争取,终于享受到“园林工程总成本×50%÷1.09×9%”计算税费抵扣的待遇,一年合理减税达几十万元。


这个例子表明,很多从业者对园林工程企业的成本法抵扣理解得并不清楚。与此同时,有些税务人员对成本法抵扣也不够了解。因此,园林公司会计人员和税务局工作人员共同探讨问题的现象经常出现。


成本法抵扣对园林公司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但这份福利来之不易。2016年实行“营改增”之后,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协会通过对该市60多家园林公司进行调研后发现,企业的预计税负增加了6%左右,经营压力陡增。



为帮助园林企业减轻赋税压力,该协会多次带领会员单位与国税、地税等税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通过不断申请和争取,税务部门表示,园林企业可以在合法合理的条件下,使用成本法抵扣来减轻税额。事实上,这种抵扣方式其实一直存在,并不是为园林企业特意创新。


对于此事,北京润安园林绿化公司负责人张荣菊感慨道:“那个时候,真是感受到了协会的力量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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