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深圳华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上市公司2015年度向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对深圳华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瑞华字[2016]48030005号)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上市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杨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19号)文件核准,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545,33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2.39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258,500,005.87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2,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
246,500,005.87元。
截至2015年10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
字[2015]48050010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全部进入上市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上市公司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同时,上市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信证券三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
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117,337,209.35元。该专户仅用于募
集配套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2900020993 246,500,005.87 117,337,209.35 活期
合 计 117,337,209.35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深圳华强2015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65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25.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25.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
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收购深圳市湘海电子有限公司
- 25,850.00 25,850.00 12,925.00 12,925.00 50% 2015.10 2,957.60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850.00 25,850.00 12,925.00 12,925.00 50% 2015.10 2,957.60 是 否超募资金投向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超募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11,733.72万元,未支付的收购款与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深圳华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资金存放安全。2015年度,深圳华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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