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为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经办银行要合规审慎办理续贷或展期。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
通知强调,将有效防控信贷风险。完善银行机构信贷管理机制,稳妥处置逾期贷款,健全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规范信贷资金发放和使用。通知还称,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促进脱贫人口融入产业发展,推进脱贫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分片包干责任制,持续开展银行基层机构与基层党组织“双基”联动。完善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脱贫人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