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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方案(芜湖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咳咳~


双十一来了,


要剁手了!






可喜的是,


工资涨了!






芜湖市区最低工资涨至1380元/月


从11月1日起,我省调整全省各市、县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芜湖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50元/月,上调到1380元/月;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由原来的1250元/月,上调到1280元/月;无为县由原来的1150元/月,上调到1180元/月。


最低工资标准除了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外,还采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形式。此次上调,芜湖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也在上调,其中,市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由原来的14元/小时,上调到16元/小时;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由原来的13元/小时,上调到15元/小时;无为县由原来的12元/小时,上调到14元/小时。


芜小新说:虽然每月工资只涨了30,但积少成多,一年还有360呢!


本次安徽省工资调整,


芜湖位于第二档。






最低工资到底指的是哪部分的工资,


实际拿到的还是未扣五险一金的呢?


多项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组成部分


按照《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伙食、交通、通讯、培训、住房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奖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芜小新说:划重点了,不包括社保和公积金哦!


安徽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排名如何?


全国工资最高的省份又是谁呢?


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全国最高


在31省份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420元,排名全国第一。目前,上海、广东、北京、天津、江苏、浙江这6个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已超过2000元大关。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只有北京、上海、安徽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其他28个地区发布的均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从全国普遍发布口径(即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安徽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暂排全国第8位,居中部省份首位


芜小新说:不要总是抱怨安徽省工资低,本次调整后在全国还是名列前茅的。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意味着很多人可以加工资,


这可是所有人都倍加关注的大事儿!


那么近年来,


我们的工资都做过哪些调整?


芜湖市近年来多次调整最低工资


在本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前,芜湖市执行的是2015年的标准。当时,芜湖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040元/月,上调到1350元/月,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较之调整前上涨了310元/月。


此外,2011年、2013年,芜湖均上调过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最低工资在2011年从680元/月上调至800元/月,2013年上调至1040元/月。


芜小新说:物价飞涨的时候,咱们的工资也在涨涨涨~


实际工作中,


有很多公司耍滑头,


用各种理由给员工扣工资,


扣完后都没有达到最低工资,


关于这些事儿你了解吗?


有关最低工资的那些事儿


1、小宁在芜湖一家公司上班,老板给他开的工资是1500元/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打八折为1200元/月,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请问这样合法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小宁试用期工资亦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小杰因为不小心,把公司的打印机弄坏了,公司要求小杰赔偿打印机折旧后的价值800元,小杰同意赔偿,但是说自己没钱,只能从工资里扣除。小杰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公司一次性从工资里扣除合法吗?


答:参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小杰的工资每月只能扣除2000*20%=400元,800元分2个月扣除,这样小杰月到手工资为1600元高于芜湖最低工资标准是合理的。


3、小庄在一家单位的工资标准是2500元,其中固定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1000元,某月因为其出现工作严重失误,绩效工资全部扣除,这个月小庄拿到手只有1500元,这是否合理?


答:小庄因为工作失误扣除绩效工资,视为因为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扣除相应的工资。


但是参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参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小庄的工资每月工资最多只能扣除2500*20%=500元。


4、小齐在某企业工作的工资标准是1800元/月,5月31日在家爬楼梯时摔下去,导致严重骨折,医院检查后开了一个月的建议休息期。所以小齐6月份没有到公司上班。老板说既然他没上班,而且也不属于工伤,6月份工资给他发个500元工资权当慰问金,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因此本案例中公司的做法不合法,至少得发1380*80%=1104元。


5、小陈所在的工厂因为效益不好,6月份停产了一个月,让大家在家休息,小陈月工资3000元,6月份工资工厂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每个员工都只发了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是否合法?


答:《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非劳动者原因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在停工停产期间提供的有关劳动重新约定其工资标准,并按约定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为本案例中停产1个月是属于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所以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小庄工资3000元。


如果工厂继续停产超过一个月可以跟员工协商工资标准,但必须遵循2个原则:


双方协商一致;工资不得低于1380*70%=966元。


6、小马在一家工厂做保安,他是一家劳动派遣公司派遣到这家工厂工作的,每月劳动派遣公司给他发1200元工资,请问这是否合法?


答: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所以劳动派遣员工享受全日制劳动合同员工同等待遇,应也享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380元。


7、小董进入芜湖一家公司做运营主管,她的工资为5000元/月,1年后因为小董怀孕休产假158天,由于公司未给小董缴纳社保,导致小董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小董要求公司在其休产假期间按照其工资标准5000元给其发工资,公司却坚持每月要以芜湖最低工资标准给她发放公司,他们到底谁说的对?


答:参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所以本案例中,公司应按照小董正常月工资标准5000元/月进行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最低工资的规定,


我们又该怎么办?


争议处理办法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年休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内休假,以及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若用人单位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者投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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