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我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旨在弥补住房租赁市场缺少小户型、低租金房源的不足,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问题。
本月初,银保监会、央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新市民主要指因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目前,我国约有新市民三亿人,而大部分城市的住房租赁市场仍呈结构性矛盾,大户型的房子供大于求,小户型的房子供不应求,与新市民的适应能力不匹配。2022年2月,住建部提出,我国将在今年内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同比将增长1.5倍。
省住建厅编制的《云南省“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 2025年,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建立,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有效缓解,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基本解决;到2035年,住房供应体系更加完善,住房供应结构趋于稳定,居住属性更加凸显,供需实现动态平衡,各类人群在云南均可实现“住有所居”。
作为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模最大的州市,昆明2021年被列入全国40个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之一,昆明市住房保障局计划“十四五”期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万套。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意见》指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应不少于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总套数的70%;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具备简约、环保、实用的基本装修,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下。
《意见》要求,住房和就业地点要实现职住平衡,做好人才公寓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政策衔接,吸引全国优秀人才、鼓励引导云南籍大学毕业生和青年人才赴滇、返滇就业创业;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并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加强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规范租住行为,加强租金和押金监管,保障租住人合法权益;加强运营管理,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多主体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
区别于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和发放货币补贴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更多主体投资、更多渠道供给。
《意见》提出,要采取改造、改建、新建、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根据“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建立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库。
《意见》提出,在满足本地公租房、棚改安置房需求,并稳步扩大保障覆盖面的前提下,部分闲置的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可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意见》提出,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可以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单位新就业的青年职工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企事业单位可以自建或与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意见》允许对各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的部分用地面积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意见》明确,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前,可由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并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在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昆明公租房管理服务公司作为云南省首批省级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企业,已完成我省第一个市场化筹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滇池明珠广场,筹集房源共1532套。该公司将会继续以市场化筹集的方式,筹集约5000套左右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目前,我国商品房地产开发高杠杆、快周转的模式导致大多数开发商不愿意建设周期长、见效慢的租赁住房。近年来,我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房地产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企业转型。
2022年1月,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意见》支持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意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2021年,国家发改委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基础设施REITs。据兴业证券测算,我国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累计存量资产规模约3万亿-5万亿元,对应可REITs化市场规模约3000亿元-5000亿元。
临空产业园主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目前已引进了中关村电子城、京东方OLED、中国中药配方颗粒等20多个项目。这两个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新区入驻企业员工住房困难问题,也有助于园区实现职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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