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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重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一)每次收入的确定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 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4.财产租赁所得,以 1 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7.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二)费用减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扣除三种扣除办法。




扣除办法


所有项目


可以扣除 费用 1.定额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
2.定额和定率扣除 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3.核算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 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其他所得中的受赠房产
不得扣除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受赠房产除外)

1.工资、薪金所得
(1)费用扣除额为 3 500 元/月;
(2)附加减除费用:1 300 元;
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④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注意】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3)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 没有分配比例的,平均计算;
(4)上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必要费用(3 500 元/月×12) 收入总额=分得的经营利润+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 000 元的,定额减除费用 800 元;每次收入 4 000 元以上的,定率减除 20%的费用。


5.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含购进价格及有关费用)-合理费用(卖出财产时按 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受赠房产除外)无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额为应 纳税所得额。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
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 得额中扣除。
【例题 计算问答题】2015 年 3 月,李某出版小说一本取得稿酬 80 000 元,从中拿出 20 000 元通 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计算李某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①应纳税所得额=80 000×(1-20%)=64 000(元)

②捐赠扣除限额=64 000×30%=19 200 元
③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4 000-19 200)×20%×(1-30%)=6 272(元)。


2.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 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 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3.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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