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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税心得体会(矿产资源税费征管工作怎样)

■罗山县政法委副书记 李敬东


罗山县地处河南省南部,大别山北麓,淮河南岸,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形多样,从南至北分别为山地、丘陵、垄岗和平原,全县总面积2077平方公里,土地构成比例大致为五山一水四分田。


罗山县物华天宝、资源丰富、矿产资源潜力巨大,县内目前已发现各类矿藏24种,其中大型矿藏4处。主要矿产膨润土、花岗岩、钼、瓷土,已探明储量分别为4.3亿吨、6200万立方米、1.3亿吨、2亿吨。所有这些矿藏资源都极具开采价值。罗山境内水资源充裕,淮河、浉河、竹竿河、小潢河从罗山穿境而过,年平均水总量为34.62亿立方米。全县水资源总量为28.09亿立方米,可利用资源总量稳定在10.87亿立方米,丰富的水资源也自然拥有得天独厚的河砂资源。


主要工作情况


公开拍卖出让河道采砂权。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2017年河道采砂权出让控制在10个以内,力争三年实现一条河最多设一个河道采砂权。县矿管办按照“科学规划、适度利用、有序开采、公开竞拍”的原则,根据规划大纲要求,在全县境内淮河、浉河、竹竿河3条河流上合理布局了10个开采区、24个采砂点。在经过公告公示、采砂企业申请、乡镇审核、第三方利害关系审查、工商备案等几个阶段后,委托信阳名仕得拍卖有限公司对河道采砂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2017年度,通过拍卖出让征收采砂权出让金1264.7万元,河砂资源税和增值税852.24万元,共计2116.94万元。同时每个采砂点收取20万元的抵押金,用于道路修复、扬尘整治和河道清淤。


强化采砂日常巡查监管。为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全面落实采砂管理职责,县矿管办成立了3个执法监管大队,设立了县公安局矿产资源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制定了职责清单,划分责任区域。工作中坚持日常巡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并将所做工作“痕迹化”,每周巡查河道不少于3次,定期监测砂场开采区,建立巡查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共查处河道类非法采砂案件7起,现场制止违规采砂行为20余起,扣押非法采砂作业铲车、挖机6台,治安拘留1人,另有一起涉及两县交界的非法采砂案件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源头治理超限超载。为进一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县矿管办与各砂场主签订了源头治超责任书、承诺书、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各采砂点修建运输专用道路,安装视频监控和地磅,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出砂场,对违反规定的砂场和车主实行双向并罚,有效地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落实河砂大气污染防治。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大气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县矿管办制定了相关管理措施,要求全县砂场全部配备洒水喷淋和冲洗设备,专人清扫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国、省道结合部硬化200米以上。经调查,全县有17个开采区修通了河砂运输专用路,避开了村庄、学校和乡村公路与国、省道直通,且在罗山县淮干砂场全部修建了沿河运输专用路,既保护了河堤、减少了扬尘污染,又避免了扰民。下一步,全县砂场将全面开展环评工作,所有砂场均需通过环评达标方可正常经营。


配合水质断面检测工作。为了确保竹竿河竹竿镇河口村水质自动监测站断面水质达标,对竹竿河大桥水质断面上游2公里至河口村水质自动检测站下游500米区域(总长度约8公里)实行全面禁采,现竹竿河大桥和河口村水质自动监测站水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检测指标达标。


积极参与清河行动。在县河长办的统一部署下,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分别对竹竿河定远段、麻田河山店段及九龙河彭新段开展清河行动,拆除未许可砂场公路标志牌和生产板房3处,撤离船只5只,阻断砂场运输道路5条,进一步加强了罗山县河道采砂管理,推进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了河道,保护了生态环境,确保了河道行洪安全。


工作体会


要充分认识形势。自县矿管办组建以来,总体工作态势良好,采砂管理秩序日趋规范。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像越界采砂、违规盗采、河道内大量堆砂现象依然存在,所以规范采砂管理工作任务势在必行。一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事关防洪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并已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稍有疏忽,就可能对防洪安全、工程设施安全、社会稳定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二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河道采砂管理涉及建筑行业、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土地利用、安全生产等社会方方面面,情况十分复杂,河道砂石资源自然规律尚未完全掌握,采砂管理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三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及管理工作的风险性。受利益驱动,河道采砂往往有一些社会势力参与,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对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风险,且采砂投入相对较大,受制约的因素较多,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导致管理上潜在问题较多。四要充分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要把河砂资源管理作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大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力度,切实把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精神落到实处。


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日常管理,是当前采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应进一步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的有效合作,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采取综合执法、集中执法、交叉执法的手段,对全县河流、各个矿区开展拉网式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等进行梳理分类、逐项整改。对清查中发现存在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私自倒卖矿产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干扰专项整治、妨碍执行公务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查处。


严格采砂许可。采砂许可是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环节。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是关系到全县河道采砂事业未来发展的关键,在这一环节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采砂规划进行审查。一是对没有合理的运输道路的砂场不予许可。二是在以往采砂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的砂场不予许可。三是与当地群众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砂场不予许可。四是大气污染防治不达标的砂场不予许可。


创新经营模式。借鉴学习外地管理经验,实行国有公司垄断专营,采、运、销一体化经营,统一定价、统一销售,市县分成,同时运用“互联网 ”技术加强河砂开采管理。


继续推行“五有”管理。在工作实践中,县矿管办目前已探索出“五有”管理模式,即每个开采区有地磅登记、有围挡覆盖、有冲淋除尘、有不少于200米的水泥硬化连接线、有监控设备,取得了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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