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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峰谷电价(吉林省2020年电费峰谷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日前,吉林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并公布2017年-2019年吉林省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标准。


此外,自7月1日起,上调省内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每千瓦时0.14分钱,上调后省内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731元(含税),未执行原标杆电价的省内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结算基价同步调整。同时提高吉林省低价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至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电价调整措施和输配电价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附:吉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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