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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局463号文件(银监局177号文件)


根据平顶山银行《关于召开平顶山银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平顶山银行于2017年7月21日上午召开平顶山银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增资扩股方案》。


根据平顶山银行2017年2月6日发布的《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截至2016年末,该行股本结构为:总股本26.1147亿股,其中法人股东35户,占比98.82%;自然人股户501股,占比1.18%。


截止2016年末,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56.12%。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有4家:分别为郑州大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开封市兰尉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泉舜集团洛阳置业有限公司和宝丰县水泥有限公司。



然而,根据全国工商系统公布的核准日期为2016年1月4日的工商信息:平顶山银行注册资本为26.1147亿元,法人股东共16位,持股比例合计99.99%。


也就是说,在从2016年1月4日起到2016年末的一年时间内,平顶山银行法人股东数量从16户增至35户。同时,2016年1月4日核准的工商登记中平顶山银行的16位法人股东,到了2016年末,仅余宝丰县水泥有限公司依然在前十大股东序列,其余股东均已不在前十大股东之列。而宝丰县水泥的持股比例,也由5.95%降至5.22%。


股权结构大洗牌!那么,本轮增资扩股之后,到底谁才是平顶山银行的实际控制人?


总资产超710亿 平顶山银行再度增资扩股


截至2016年末,平顶山银行资产总额为710.82亿元,负债总额为640.34亿元,各项存款余额为457.6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289.9亿元,所有者权益70.4684亿元。存贷比例为63.35%,不良贷款率为1.79%。拨备覆盖率252.91%,资本充足率为13.45%。


2016年末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26.1147亿股,其中法人股东35户,股本25.8071亿股,占比98.82%,自然人股户501股,股本3076.598万股,占比1.18%。据此计算,截至2016年末,平顶山银行每股净资产为2.6984元。


根据平顶山银行披露的截止2016年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平顶山银行目前股权较为分散,该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仅4位,分别郑州大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开封市兰尉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泉舜集团洛阳有限公司、宝丰县水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57%、9.57%、6.72%、5.22%,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56.12%。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郑州大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由禹州市恒燕商贸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李明分别持股90%、10%,恒燕商贸由自然人岳红燕、张晓丽分别持股90%、10%。


开封市兰尉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硕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91%,由自然人唐晓、张学良分别持股60%、40%。


厦门泉舜集团洛阳置业有限公司是泉舜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宝丰县水泥有限公司由自然人张怀平和李捧分别持股60%、40%。


河南坤元商贸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毛川川全资控股。


怀来县子宇贸易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许攀和王刚分别持股95%、5%。


宁夏地德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宁夏卓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卓德实业集团由自然人李志海、李桂林分别持股97%、3%。


河南领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由自然人刘阳、方进平分别持股70%、30%。


郑州孜孜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段志海、王巍玮;


郑州东初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宋志钢、朱永生。


根据平顶山银行2017年2月6日发布的《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该行董事会共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4名、股东董事6名、独立董事1名。该还详细披露了董事会的运作模式:




一年时间 前十大股东大洗牌


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平顶山银行注册资本为26.1147亿元,现有法人股东共16位,合共认缴出资额3.3627亿元,持股比例合计99.99%。工商信息的核准日期为2016年1月4日。


工商登记信息的第一大股东为平顶山市超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2%,超海投资由四位自然人股东全资控股,自然人张海洲持股33.13%,为第一大股东。


平顶山银行第二、第三大股东河南省舞钢市华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丰麟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2.03%、10.41%。






设立至今曾10次增资 平顶山银行历史沿革


根据平顶山银行2017年2月6日发布的《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披露: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7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股批字【2005】27号文件批准,在原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设立了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865万元。


2005年11月14日,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银监局)豫银监复【2005】346号文件,名称由“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变更为“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河南银监局以豫银监复【2007】140号文件批准,股本增加至21978.12万元。


2007年6月,河南银监局以豫银监复【2007】270号文件批准,股本增加至32641万元。2007年12月27日,中国银监会以银监复【2007】601号文件批准在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基础上筹建平顶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3日,河南银监局以豫银监复【2008】126号文件批准平顶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2008年12月16日,河南银监局以豫银监复【2008】395号文件批准,股本增加至42750万元。


2009年5月20日,河南银监局以豫银监复【2009】161号文件批准,股本增加至45238万元。


2009年11月19日,河南银监局以豫银监复【2009】463号文件批准,股本增加至53238万元。


2010年9月29日,河南银监局以豫银监复【2010】447号文件批准,股本增加至77259万元。2010年11月17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540号文件批准,同意“平顶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3日,河南银监局以豫银监复【2011】407号文件批准,股本增加至133616万元。


2014年12月19日,河南银监局以豫银监复【2014】554号文件批准,股本增加至175816万元。


2015年5月25日,河南银监局以豫银监复【2015】138号文件批准,股本增加至187067.9394万元。


2015年12月24日,河南银监局以豫银监复【2015】438号文件批准,股本增加至261147.93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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