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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防疫指挥部48号文件(东莞防疫指挥部24小时热线)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全体市民共同努力,我市大朗镇“12.13”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市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存在,特别是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我市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三、强化客运交通疫情防控。自1月5日零时起,我市取消“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莞出省”管控措施。全市公路、铁路、港口码头要严格执行交通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清洁、消毒、通风、隔离留观区设置规定,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等工作,落实乘客100%测温、100%健康码亮码通行、100%佩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强化客流管控,适时采取疏导管控措施,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乘。


四、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全市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销、庙会灯会、联欢会、年会等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尽量压缩人员规模,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向属地园区、镇(街道)指挥办报备。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 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落实属地防控规定,承办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核实主办方活动报备情况,严格落实就餐人员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格重点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确保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酒店等住宿单位加强对入住人员旅居史问询、体温检测以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电影院、剧院、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KTV)、酒吧、麻将馆、棋牌室、公共浴室(沐足)等密闭通风不良公共场所,要落实“四强化一提倡”等疫情防控措施,即强化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餐饮场所堂食保持距离,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定期做好通风消毒。严格做好重点单位和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期间务必保持清洁卫生、佩戴口罩。


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请广大市民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活动,减少路途风险,出行时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工作。如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自觉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做到常通风、勤洗手、多锻炼。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七、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园区、镇(街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责任,引导场所和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防范风险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对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执行时间为通告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如发生本土疫情被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按有关措施从严管控。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的变化,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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