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人力资源外包发展历史(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中国的发展情况)


我写硕士论文《锐旗人力集团的战略转型研究》的时候,按照传统分类,把中国人力资源外包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1978-1998中国人力资源外包的外服模式;1998-2008下岗职工安置为主的劳务派遣阶段;2008-2014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的市场化阶段。


但到2015年以后,中国人力资源外包将进入价值外包阶段,当然,与价值外包阶段相对应的是政策外包阶段,2014年以前的中国人力资源外包大体是政策外包阶段。


1978-1998中国人力资源外包的外服模式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外资企业进驻我国设立办事机构。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和安全问题的考虑,外资企业驻华机构不能直接聘用劳动者,而要通过当地外事服务单位办理,实际就是采用劳务派遣方式。


这一时期,外企服务集团等一批专业人力资源公司出现,这些劳务派遣更多是一种国家行为,是为解决当时外资企业用人需求与人事制度而采取的变通办法。


1998-2008下岗职工安置为主的劳务派遣阶段

国有企业改革使大量国企工人下岗,同时城市涌现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劳务派遣成为安置国企下岗员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重要途径,国家、地方先后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这些人员的就业问题。


这期间出现了三类劳务派遣机构:


一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的具有劳务派遣职能的组织;


二是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依托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成立的劳务派遣机构;


三是大型国有企业内部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


2008-2014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的市场化阶段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国内成长了一批民营市场化人力资源公司。鉴于企业转移用工风险,降低社保成本的需求,国内劳务派遣公司成长迅速,涌现了一批超过10万派遣员工的劳务派遣企业,而中国劳务派遣员工一度达到6000万。


由于部分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数过多,部分岗位没有同岗同酬,劳务派遣岗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三性岗位要求等原因,全国人大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修改,对劳务派遣进行了限制,特别是2014年出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的岗位、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劳务派遣的人员比例等进行了严格限制。


2015年以后,中国人力资源外包将进入价值外包阶段

在前三个阶段,中国的劳务派遣基本都是依靠政策的原因发展起来的,例如外服模式、下岗职工安置模式、《劳动合同法》转移风险模式。


但进入2015年,劳务派遣将受到三性岗位和劳务派遣比例的强管制。政策模式的劳务派遣行不通了,这个时候的劳务派遣只能转为价值外包模式。


例如派遣公司的服务网点、招聘能力、专业管理能力、服务团队、服务经验等。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产品也更加丰富,例如5险1金外包、工资外包、招聘派遣、灵活派遣、非核心业务外包、招聘外包等多种产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