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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最新个人所得税(湖北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

一年一度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2021年度的经营所得个税开始“多退少补”。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税年度汇算?怎样计算经营所得?经营所得个税和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清缴有啥不一样?今天的《税务一点通》节目,邀请湖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四级调研员张迪走进湖北之声,为您拉直“小问号”。



先问您两个问题:个体工商户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吗?答案都是否定的!税法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按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呀,这两类企业都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简单来讲,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年度终了后赶快去办理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过时不候唷。


“个税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跟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是一样的,要对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汇总计算,相当于自身的一次体检,做到多退少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经营所得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你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薪族不要慌,跟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清缴还早着呢!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是1月1号到3月31号,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是从3月1号到6月30号,他们适用的税率也不一样哦。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按照5%到35%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进行计算的,对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了5个档次。第一档不超过3万元的,对应的税率是5%;最高一个档次是超过50万元的部分,它对应的最高税率是35%。超额累进税率这种税制结构,本身体现了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就是调节收入分配,收入越高税率越高,保证税负公平。”


为了最大限度地兼顾税收效率与税负公平,我国个税制度正在加快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转变,在国家的“钱袋子”和个人的“钱袋子”之间寻找平衡。为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功能,我们通常提到的个税起征点——也就是减除费用标准,还有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等专项扣除,这些减除优惠,投资者在经营所得个税年度汇算中同样可以享受。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在计算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可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还有税法规定的其它扣除费用。如果你有劳务报酬、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4项综合所得,在综合所得里面已经享受过了专扣优惠,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时候就不再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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