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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再生资源管理办法(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


“我区的城乡有机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厨余废弃物、秸秆、尾菜、藻泥、污泥、淤泥、园林废弃物等。”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庄敏介绍,以循环利用代替污染治理,以资源再生代替处理排放,经过系统建设,这些“废物”也能变成“宝物”,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更能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丰收。



在武进,蓝藻也早已实现100%资源化利用。2008年以来,武进区始终坚持统筹规划,将蓝藻的“打捞—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实施,率先实现蓝藻资源化利用率100%。生产出来的藻泥有机肥,被武进区农业服务站推广到蔬菜、林果、苗木、茶叶等种植领域,形成从船头到田头的太湖蓝藻处置生态循环利用闭环体系。为呼吁广大农户积极使用,我区还对使用藻泥有机肥的农户实行有机肥优惠补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到变废为宝,让有机物循环综合利用,是近年来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完善处理利用体系,有效整合资源,争取到2023年,基本完成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建设任务,到2025年达到较高水平,在提升太湖水体质量、推动区域农业绿色生产等方面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并在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上为长三角乃至全国提供示范。”庄敏表示。(吴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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