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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红字字发票抵扣期限(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冲销期限)

1、增值税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限制,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即可开具,一般情况下要把对应的发票收回。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退回、开票错误、服务中止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如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分不同情况处理: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且已经抵扣,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3、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4、纳税人当月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发现开具有误,能否在当月作废该张发票?


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因为电子发票不具有唯一性,只能冲红。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某单位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联次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6、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可以勾选哪些增值税发票?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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