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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邮编)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公道正派、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根据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本次公开选调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名。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河北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含中央部委属驻冀单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德才兼备,遵纪守法。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3.具有3年以上所报岗位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本科(初始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


1.综合文字材料岗位,3人,要求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有综合文字材料工作经验。


2.财务管理岗位,1人,要求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精通财务管理工作。


3.招生考试业务管理岗位,3人,要求所学专业为普通高考考试科目对应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心理统计与测量、心理测量学,具有丰富教育教学工作经验,限男性(长期从事入闱命题、监印试卷等封闭管理工作)。


4.网络信息管理岗位,2人,要求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具有丰富计算机或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下载《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表》填写后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并在照片位置粘贴两寸近期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同时,另附同版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业绩成果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均用A4纸)。报名登记表上各项内容要如实规范填写。


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至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以邮件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接收人及电话:李老师,0311-66007000。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31号,邮编:050091。


3.资格审查:收到报名人员邮寄的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11月16日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重点测试选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11月30日左右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都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需提供相关复审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重点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比例末位遇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单独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在人事信息、档案资料、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方面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八)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和干部条件,研究确定各岗位拟选调人选。


(九)公示及任职


对拟选调人员在省教育考试院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胜任工作岗位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考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随考试安排一并公告,请报考人员严格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所有环节均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四)咨询电话:0311-66007000,监督电话:0311-66007102(选调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五)本次选调工作相关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河北衡水桃城区事业单位招工作人员36人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衡水市户籍(含就业报到证派往衡水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此衡水市包括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报名首日2020年11月9日(含)之前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桃城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1月9日(不含)至2002年11月9日(含)之间。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2.“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条件:2013年及其以后,衡水市户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毕业当年应征入伍、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退役士兵。


3.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信息发布、报名、打印准考证网址: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121.17.168.183:81/。


第一阶段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09:00至11月13日16:00。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09:00至11月14日12:00。


第二阶段报名: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20日16:00。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21日12:00。


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立即进行资格复审,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招聘3人,仅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不限专业。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该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相应报名人员划入其他“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如划转后其他“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也达不到开考条件,或本人不同意划转,则相应报名人员按普通岗位的报名条件参加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本岗位出现空缺,则该岗位转为相应单位的普通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招聘10人,仅限符合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报考。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该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报名考生相应自动转为普通考生身份。本岗位出现空缺,则该岗位转为相应单位的普通岗位。


普通岗位招聘23人,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到符合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相应报名人员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岗位。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一定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注意不同岗位报名、缴费起止时间!随时关注部分岗位因不满足报考比例等原因而转为普通岗位的信息。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公告、《衡水市桃城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特别提醒:考生时刻注意审核状态和“审核未过”原因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再次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才算是报名成功。


6.网上支付。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易造成交费不成功或重复交费,不按提醒操作后果自负。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有关事项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在11月22日09:00至11月23日16:00登录“打印准考证”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桃城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执行,考生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作好相关防疫相关工作。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就业报到证;(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本市户籍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5)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本市户籍往届已就业的(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5)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及相关证明;(6)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4.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河北健康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按考生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政审,根据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如有放弃资格者按总成绩和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进入体检环节递补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审要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考生在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在桃城区工作不少于5年。


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注意事项


1、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按递补原则依次递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拔打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2020年沧州市新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由2020年新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要求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区融媒体中心编导记者A类1名:2020年应届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区融媒体中心编导记者B类1名: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区融媒体中心摄影摄像A类1名:2020年应届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区融媒体中心摄影摄像B类1名: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区护路办1名: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街道办事处职员A类10名: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7.街道办事处职员B类20名: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新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主要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户籍等条件;


4.户籍在沧州市范围内,含下属各县、市、区。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


6.《岗位信息表》中的限“高校毕业生”是指该岗位只允许“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4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失信被执行人;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证件审核、体检等招聘环节时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至2020年11月10日17:00。


2.报名网站:本次公开招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登录http://121.28.131.187:8044/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写完毕提交网络审核。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17:00。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可修改)”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网上交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从网上使用支付宝交费。超过交费时间没有交费成功的,视为放弃。交费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1-87102235予以解决。


(7)报名咨询。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可在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311-87102235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0317-3011332 5308008


咨询电话接通时间在报名期间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8)网上报名的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查看原因,按照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9) 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可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同一岗位男或女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人数互相调剂。具体调整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4/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四)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


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持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首页、户口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和信息确认。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五)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4/)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依次采取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底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如产生不合格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取得资格复审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河北公共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张家口市第一中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校教师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公开招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市第一中学参与的方式共同实施。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教师共 20 名。其中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3名、生物1名、政治6名、历史3名、地理3名、体育2名,岗位要求详见《张家口市第一中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表》(附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k.gov.cn)、张家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zjkedu.cn)及张家口一中校园网站。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报名者须为全国普通类高校全日制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制四年),所学专业必须与需求专业对口,同时具备各专业需求的其他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编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以及在读大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在张家口市及县(区)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已经正式派遣过的(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特岗教师等)。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1.时间:2020年10月28日---11月10日


2.网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家口市教育局网站及张家口市第一中学校园网。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一中南校区建业楼一楼六合馆。


3.报名要求:须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电子学历备案表》。报名人员自行从一中校园网下载《诚信承诺书》《健康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并粘贴照片,出示健康吗和14天内行程卡,报名时须交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备齐报名所需资料,资料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报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登录一中校园网下载。


资格审查由市一中负责。贯穿整个招聘、聘用及入编后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录入档案,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审查合格后,按通知时间未去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笔试


笔试考试在市一中进行,考试时间为11月22日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约占70%,公共基础知识约占30%,笔试一张试卷,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控制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体考试水平确定。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确定后即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家口市教育局网站和张家口一中校园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1月29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核、体检


考核由市一中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职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家口市教育局网站和张家口市第一中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八)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期内工资按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执行。其他待遇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查询


招聘单位、职位及条件、考试成绩、体检等情况的查询,请登陆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家口市教育局网站和张家口一中校园网站。


在招聘工作中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经查证属实一律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13831339834 吴老师


监督电话:7102564



邯郸市邯山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结合2020年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邯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15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83名,幼儿园教师1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1月1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限邯郸市户籍,邯郸市户籍是指考生本人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户籍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及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幼儿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4)定向招聘岗位(南堡中心校英语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度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共115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语文2人,限高校毕业生1人、数学3人,限高校毕业生2人、英语2人,限高校毕业生1人、生物3人,限高校毕业生2人、历史2人,限高校毕业生1人、地理2人,限高校毕业生1人、政治1人,限高校毕业生1人),小学教师83人(语文40人,限高校毕业生20人,数学23人,限高校毕业生16人,英语20人,限高校毕业生14人),幼儿园教师17人,限高校毕业生12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要求见附表一《邯山区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已按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人员不在此范围)。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服务期满转事业编的人员不在此范围)。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分别按高中、小学或幼儿园学科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发布公告:在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dhs.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8:00至2020年11月20日17:00(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前一天在邯山区政府网发布报名通知。


4、审查材料: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的工作时间,考生到邯郸市邯山区人社局(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58号5楼525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网上报名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及核减取消情况。


7.考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邯山区政府网站公告,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按中学、小学、幼儿园学科命题,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部分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区区域,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邯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考生本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户口页,配偶是邯郸市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等(如岗位有要求);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应在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


(5)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已就业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区区域,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于面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前一天在纪委监督下抽取讲课范围,并在邯山区政府网进行公布。考试当天现场抽取一课,不进行现场备课。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试讲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试讲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2×40% 面试成绩×60%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出现并列,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仍出现并列,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邯山区人社局审核并报邯山区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以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在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


0310-3128785(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5508025(邯山区教育体育局)


0310-8038719(邯山区纪委)


邯郸市邯山区人社局 邯郸市邯山区教体局


(燕都融媒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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