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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子税务局补缴个税(重庆电子税务局个税申报)


↑资料图(图据视觉中国)


女子离职近两年


却被通知补缴离职期间个税


去年12月下旬,邓某突然接到叙州区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她尽快缴纳2018年的个税。该工作人员还特意提到,她的个税申报含有原工作单位下发的工资。


邓某此前的工作单位是一家医药公司,2014年至2017年3月,她曾在宜宾众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重庆医药集团宜宾医药有限公司)工作。


但2017年3月通过公招考入事业单位,在叙州区某卫生院工作时,她便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她想不通的是,自己离职后再未领过原单位的工资,为何原单位还为她申报个税。何况,她还是一个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也不敢违反规定做兼职。


随即,邓某找到原单位负责人,并在公司财务科进行核实。经核实,公司在她离职后,并未再发工资。为此,公司也向她开具了个人所得税情况说明。


公司称因失误造成


税务部门:公司未偷税但存虚假申报,将罚款


1月10日,涉事的重庆医药集团宜宾医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称:


这是公司财务部已退休工作人员此前工作失误所致。“年龄大了,对电脑不熟,就粘贴过去了。”该负责人还说,邓某在离职时也有完善的离职手续,公司不存在因此偷税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


重庆医药集团宜宾医药有限公司此前名为宜宾众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邓某离职后,可能老会计工作疏忽,按原来的继续申报,导致邓某的个税申报出现这一情况。


经核查,老会计申报了邓某离职期间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的个税。在公司更名后,新来的会计已及时更正申报,但未更正此前老会计申报的。


该负责人介绍,上周,公司也更正了邓某的个税申报,目前邓某的个税申报已无异常。


目前,税务部门已责成公司进一步清理,以查清有无类似情况。“核查后,邓某的个税申报也未计入公司成本,公司不存在利用工资偷税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但对于公司存在个税虚假申报的情况,税务部门已通知公司明天到税务部门接受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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