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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向开户银行提取零星现金(单位根据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

货币资金属于会计六大要素中的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而其他货币资金又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和外埠存款等。


货币资金分类




一、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可使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比赛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国家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2.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核定的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依据情况适当放宽,可以多于5天,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企业每日结存的库存现金不能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


3.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以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况通知银行。


(3)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二)现金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的金额。


为了全面、连续地反映和监督库存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总账日记账,分别进行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备用金的核算: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由各部门保管的定额备用金,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


【注意】备用金不属于库存现金,属于其他应收款。


出纳拨付各部门备用金:


借:其他应收款——销售部门


 贷:库存现金


各部门凭票报销,补足备用金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清查


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现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有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先通过 “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现金清查账务处理


二、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应当根据业务需要,按规定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银行存款的收付应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


(一)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科目,借方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银行存款的金额。


为了全面、连续地反映和监督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日记账,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二)银行存款的核对


1.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定期与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2.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不一致的原因除记账错误外,还因为存在未达账项。发生未达账项的具体情况有四种:


  • 企业已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
  • 企业已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
  • 银行已收款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
  • 银行已付款入账,企业尚未付款入账。

【注意】企业或银行的会计核算差错不属于未达账项。


银行存款的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调整未达账项)。


银行存款未达账调整


3.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如没有记账错误,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如果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仍不相符,则应进一步逐笔核对,发现错账、漏账立即予以纠正。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补记式


4.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记账依据。(待有关结算凭证到达后入账)


5.经“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后的金额就是企业实际可动用的银行存款金额。


例: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为5400000元,银行转来对账单的余额为83000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以下未达账项:


(1)企业送存转账支票6000000元,并已登记银行存款增加,但银行尚未记账。


(2)企业开出转账支票4500000元,但持票单位尚未到银行办理转账,银行尚未记账。


(3)企业委托银行代收某公司购货款4800000元,银行已收妥并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尚未登记。


(4)银行代企业支付电话费400000元,银行已登记减少企业银行存款,但企业未收到银行付款通知,尚未记账。


编制如下银行存款调节表:


甲公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和外埠存款等。


(一)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1.银行汇票存款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票据分类


2.银行本票存款是指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3.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了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银行信用卡专户的款项。信用卡是银行卡的一种。


4.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开具信用证而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


5.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为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根据有关规定存入在证券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投资款专户的款项。


6.外埠存款是指企业为了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二)其他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其他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


取得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等


支付时:


借:原材料等


 贷:其他货币资金


例 :甲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原材料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000元,已用银行汇票办理结算,多余款项18000元退回开户银行,企业已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企业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2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232000


借:银行存款  18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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