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宝坻银行开户注销(宝坻农行开户行名称)




关于五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强化通报曝光、警示震慑,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大钟庄镇宝芝麻窝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建忠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1月,大钟庄镇宝芝麻窝村重新发包部分已到期的集体土地,村委会共收取承包费现金191800元。该笔款项收取后,张建忠未按规定入账,后陆续用于支付村内杂工费和电费、购买相关物资、维修设施设备等费用,截至其被立案审查,仅剩余5507.02元。2021年1月,张建忠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 潮阳街道马家店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太新在占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2017至2018年,潮阳街道马家店村因设施农业大棚占地向村民发放补偿款,按照规定,户口未在村内的在校大学生需符合入学前为本村农业户口的条件才予以发放。但在实际发放过程中,王太新为不符合领取条件的1名亲属(2016年9月就读大学前为非农业户口),违规申报领取了2年补偿款共计770元。2020年12月,王太新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牛家牌镇南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树运虚报冒领植树造林补贴款问题。2017年12月,牛家牌镇南河村在申报植树造林补贴亩数过程中,因申报地块中含有沟渠、道路等,确定的补贴亩数多于实际林地亩数。李树运在具体确定分配补贴亩数时,将多出的亩数分摊到部分承包林户上,其中李树运多领取21.7亩56420元。此外,李树运还从其他林户多领取的补贴款中取走4617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21年6月,李树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 王卜庄镇西蛤窝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振川在发包村内工程中未履行民主程序,乱拍板、乱决策问题。2018年10月,王卜庄镇西蛤窝村实施开挖耕地内泄水渠工程。韩振川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未履行相关民主决策、招投标程序,也未向镇政府请示汇报情况下,仅经村“两委”商议后便组织人员进场施工。2021年7月,韩振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方家庄镇北田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苏克强等3人超标准登记种植面积多发放粮食补贴款问题。2016年、2017年,方家庄镇北田家庄村在核实发放粮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核发的政策要求,登记种植面积1.1亩/人超出实际种植面积0.7亩/人,导致2年共超标准登记种植面积508.04亩,多发放补贴款48263.8元。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兼会计王永春作为具体负责登记人员,工作不细致,未严格执行政策要求核实登记实际种植面积,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苏克强、村委会主任苏克民对登记的种植面积不审核不把关,失职失责。2021年9月,苏克强、苏克民、王永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关于四起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通报曝光、警示震慑,现将4起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区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金拓测绘中心原法定代表人李立臣等2人对测绘费用监管不严、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金拓测绘中心坐收坐支部分以现金形式收取的测绘费用,将23.588万元测绘费直接用于支付外业补助发放、日常开支等。李立臣和金拓测绘中心基础测绘部部长张连文,对测绘费监管不严,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3月,张连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月,李立臣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 区教育局原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春利等2人对下属人员违规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失管失察问题。2017年11月,区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下属博爱福利印刷厂职工重新安置、资产进行清算,王春利和时任博爱福利印刷厂负责人贾学莲,违规将企业工人补偿金40.5156万元交由下属人员邸某某保管,且后续缺乏有效监管,款项被邸某某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王春利、贾学莲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1月,王春利、贾学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区交通局原公路管理所所长翟德昌、张杰对职工保险费用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至2019年,区交通局公路管理所(现为公路养护中心)未将大额医疗救助金列入个人缴纳部分,导致由单位为职工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共计使用公款17.628万元。翟德昌、张杰先后作为公路管理所所长,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对社会保险业务信息掌握不全,对社保基数明细表审核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7月,翟德昌、张杰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4. 牛道口镇宜城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熊永成执行财经制度不严、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牛道口镇宜城村经“两委”商议,决定将发放剩余的27吨环保煤,按照每吨500元的价格变卖,共计得款13500元。该笔款项未按规定存在村集体账户,由个人保管。2021年4月,牛道口镇纪委初核期间,上述款项交至镇农经站专用账户。熊永成作为时任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5月,熊永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