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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营业执照编号(个人临时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科再生”)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授权期间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理外汇衍生品的目的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境外销售占比较高,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马币、越南盾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外汇衍生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衍生品合约,约定将来办理外汇交易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时,再按照该衍生品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三、外汇衍生品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即美元、欧元、马币、越南盾等。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外汇结构性远期、外汇结构性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组合。


四、业务期间、业务规模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授权期间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欧元、马币、越南盾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外汇衍生品的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衍生品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外汇衍生品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7、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制度就业务的审批权限与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报告及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间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4、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收入,外汇衍生品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收入预测数。


5、上述业务只允许与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英科再生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英科再生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英科再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英科再生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2-013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方毅先生召集和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金喆女士受公司经营团队委托,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对2022年度经营工作做出总体计划。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经过经营班子和公司员工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公司整体运营平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九)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董事会听取了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报告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听取《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职责,对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作了汇报。董事会听取了报告。


本报告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文件相关规定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及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预计。公司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方毅、杨奕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授权期间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5月6日在公司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2-011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5.81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1.9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73,034.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349.0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5,685.8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7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5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964.1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为3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538.3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5,260.0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6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六安英科实业有限公司和镇江英科环保机械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齐商银行临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9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镇江英科环保机械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六安英科实业有限公司和镇江英科环保机械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935.2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英科再生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英科再生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10 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投资总额50,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0,000.00万元,自筹资金投资金额1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入10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4,024.20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8.05%;


[注2] 塑料回收再利用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一是与项目建设及实施相关的供应链、设备订货及安装、营销推广等各方面均受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持续反复的影响,导致整个项目进度有所延缓;二是受国内垃圾分类推广进度因素影响,产品设备型号等关键要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加大了项目实施的难度与进度。为保障该项目建设成果及经济效益,公司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基础上,拟将该项目的整体建成时间由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2月。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2-023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业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业德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黄业德,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1993年7月,就职于山东建材学院;1993年7月至1998年4月,就职于山东建材学院分院任会计教研室主任;1998年4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淄博学院任管理系会计教研室主任;2001年5月至今,就职于山东理工大学,历任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书记,现任山东理工大学副教授、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秘书;2019年11月至今,任英科再生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管理团队、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清田路英科再生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2年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5月4日至2022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清田路


邮编:255414


电话:0533-6097778


联系人:朱琳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黄业德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业德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2-012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5.81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1.9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73,034.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349.0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5,685.8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7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5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入10万吨/年多品类塑料瓶高质化再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4,024.20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使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如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情况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尽快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1、塑料回收再利用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为“研发和生产塑料回收再利用设备,形成各类塑料智能回收再利用设备1,150台/年的生产能力”。


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与项目建设及实施相关的供应链、设备订货及安装、营销推广等各方面均受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持续反复的影响,导致整个项目进度有所延缓;二是受国内垃圾分类推广进度因素影响,产品设备型号等关键要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加大了项目实施的难度与进度。综上,为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及经济效益,公司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基础上,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至4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Board@intco.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且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业绩及分红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金喆女士、董事会秘书朱琳女士、财务负责人李寒铭女士、独立董事黄业德先生、保荐代表人付海光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2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至4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intco.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朱琳


(二)电话:0533-6097778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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